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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虽然解除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在企业一方,但鉴于超过了企业对相关资料2年的保存期限,那就要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劳动者王小姐举证公司并未向自己发出过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如果无法举证,就不会得到支持,法律将保护企业一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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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1 ~, P$ L2 X4 j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 j- V' H8 \' E; K劳动者可以主张双方劳动关系一直存续,并未解除。由于企业当时并未发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所以无法举证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更无法举证劳动者收到《解除劳动关系书面通知》的具体时间,所以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可以随时提起仲裁,不受60天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