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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09年工资增长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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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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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6 09:05: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0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克服了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多重困难,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新型工业化取得新进展,农业现代化步伐加快,新兴城市化加速推进,经济实力跨上新的台阶。2009年是面临严峻挑战的一年。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认真执行国家在当前形势下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调控政策,加强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促进社会建设和谐发展,根据《湖南省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现对我省2009年工资增长提出如下意见:

  一、2008年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

  (一)我省宏观经济状况

  1、国民经济继续保持稳定发展。2008年,我省生产总值达到11156.6亿元,比上年增长12.8%。

  2、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2008年,我省财政总收入1308.6亿元,增长16.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17.02亿元,增长18.2%。

  3、2008年,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6%,商品零售价格上涨5.6%。

  4、2008年,我省社会劳动生产率(按国内生产总值计算)为28631元,比上年提高20.2%。

  (二)我省工资增长情况

  2008年,我省城镇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包括离岗人员生活费) 1057.07亿元,比上年增长17.6%;城镇单位职工年人均工资23082元,增长17.1%。我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031.62亿元,比上年增长18.5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24625元,增长14.4%。

  2008年,我省全部企业职工工资总额568.31亿元(包括离岗人员生活费),比上年增长18.7%;全部企业职工年人均工资21073元,增长17.3%。我省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总额550.04亿元,比上年增长19.8%,企业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23012元,增长13.9%。

  (三)我省劳动就业状况

  2008年底,我省从业人员总量达到3910.06万人,比上年增加26.65万人,增长0.7%。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人数418.93万人,比上年增长3.6%。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

  二、2009年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调控目标

  根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2009年我省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是:力争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财政总收入增长12%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新增城镇就业5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8%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以内等。

  三、2009年我省工资指导线

  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主要目标,在对我省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的基础上,确定2009年工资指导线如下:

  1、以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8%为工资增长基准线,作为2009年我省职工人均货币工资增长的调控目标。

  2、以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12 %为工资增长上线,作为2009年我省控制工资增长的预警线。

  3、以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4 %为工资增长下线,作为2009年我省保障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的最低增长幅度。

  四、工资指导线执行范围

  2009年工资指导线适用于我省城镇各类企业和按照企业经营方式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

  对经济效益比上年有较大增长幅度或扭亏成效显著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对现有工资水平已超过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企业,可在不低于下线和上线区间内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对经济效益比上年增长幅度较小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与基准线的区间内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当年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也可视情况实行零增长,但企业支付员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应根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工作的指导,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制度,规范工资分配秩序,调节收入分配差距。

  (二)各企业要按照本年度工资指导线的要求,认真制定工资总额方案。在执行工资指导线过程中,企业方与职工方应依法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于2009年9月底以前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其他企业于2009年9月底前直接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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