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做人力资源工作的,招聘工作可以说谁都可以做。就连不是做人力资源工作的人员,由于经常应聘的话,也逐步学会来招聘。招聘工作的流程、简历的筛选等,技术性也不是说太强,很简单。我从自己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经验,谈一下自己对招聘的体会。
一、对关键岗位需要认真对待。有的岗位做人力资源的人员可以放松警惕,按照一般的招聘流程进行招聘就可以来,对一些关键岗位,比如财务人员,一定要慎之又慎,个人的人品,个人的简历真实程度,甚至个人的实际业务能力等都要进行认真的甄别。业务能力可以通过考试与专业人员与其面谈进行考核;个人的人品可以通过熟悉的人了解,甚至背景调查进行了解。虽然做得时候有点麻烦,可是却可以为以后少找麻烦打下基础。再比如,总经理层次的高级管理人员,一定要宁缺毋滥,有的总经理候选人看外表,一表人才;看谈吐,风趣幽默,娓娓动听,很有深度;看神态也是忠厚的那一种。但是真要用这个人员的话,可能效果很差劲。除了我们的选择方法不完全之外,人的能力掩饰在外表之内是一个主要原因。针对这个问题,我觉得对总经理一级的人员可以采取背景调查的方法,了解他的过去,面试时让他介绍自己成功的案例,如果他过去很成功,他会很快举例出很详细,生动的案例。另外也要对其性格倾向进行测试,比如技术倾向很强的人是不可以做管理岗位的。在候选人多的情况下,采取比如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测评等。
二、对简历要认真筛选。主要是辨别简历的真伪。简历中有夸张的成分可以理解,但是简历不可以有重大造假倾向。这种情况要立即枪毙。筛选简历配合面试可以看细节,比如工作的经历时间,一个人在写简历的时侯,可能杜撰工作时间,但是面试的时候你可以让他简述,这个时候可能能够看出来矛盾。对于应届大学生的简历可以简单看一下就可以了,因为他们的简历总而言之比较清白,不用劳神。
三、对于使用离退休人员的问题。民营企业注重以最低的成本扩张,追求效益是其最主要的目标。在某些岗位使用离退休人员的确可以降低人力资源成本,但是使用离退休人员一定要掌握几个要点。第一,离退休人员不属于劳动法保护的范围,属于民法与经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因此使用离退休人员时候要与其签订劳务协议。这个劳务协议既没有最低工资的限制,也没有工作8小时的限制,也没有加班的限制等等,完全是劳资双方协商确定,可以根据需要签订,协议上最好有其亲属签字。第二,要给劳务人员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因为劳务人员岁数比较大,反映迟缓,又处于高发病期,因此容易发生工作岗位上突然生病,甚至死亡;也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虽然有劳务协议,但是发生事件后还是要引起一些波折。因此最好买一点商业保险。第三,发生纠纷后要妥善处理,和谐为本,老人出来挣钱也不容易,处理最好人性化一些,不要照搬劳务协议。最好不要在公堂上见。
四、建立入职体检制度。有些员工表面上身体很健康,也许是传染病病毒携带者,也许是心脏病,后患无穷。请神容易送神难,一定要在正式录用之前检查身体,不合格者坚决不可以录用。
五、关系介绍人员的处理。通过关系介绍招聘人员是招聘来源的重要方面,在国外也一样。但是一定要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不反对内部员工介绍人员,甚至鼓励,内部介绍的人员有一些好处,比如对人比较了解,介绍人对介绍的人基本负责等,但是容易造成裙带关系。二是允许介绍给人力资源部,不可以介绍给用人单位,被介绍人不允许告诉是谁的关系介绍的,谁说出来该人员不被录用。人力资源部面试合格后,交给用人单位面试,也合格的给予录用。
六、面试时迟到的人员不予录用。因为他不重视公司的职位,当然特殊原因的除外,但是必须提前打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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