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 原帖由 syk001 于 2009-12-15 13:55:00 发表 楼上的看错了吧? 我的工龄是14年,按照你的算法是:14×2=28个月的工资,这也正是我想要的! 但仲裁庭判了我:12×2=24个月的工资。 他对还是我对啊? [/quote] # M5 ^7 ]* Q c1 a
4 w( U) h- m; z$ x3 v. a个人认为支持你的想法。理由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O5 P5 ?2 @; L" g) d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两中情况1. 由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动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不超进1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