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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eiji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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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以岗位聘任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以此规避调岗调薪,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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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8 20:21:46 |只看该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0 Q9 `0 Z5 d6 s- R+ l  I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 |8 L# o0 y1 j+ p. s————————————————————' N# l# m7 x) Q* \
你的协议书在最后会使得工作内容处于不明状态,当然是违法的了。
& w( R& D* F" M+ F     
HR对劳动法规几乎都消化不良,何以解忧,唯有laodong31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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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0 11:31:35 |只看该作者
三、聘任期限届满后,除甲方同意继续在原岗位上聘任乙方外,视作乙方没有工作岗位3 E3 U! i' l$ ~2 b, @& S7 p1 Y

+ v; {7 c* k1 A# z$ p, q. m" z$ e* z+ s8 _- O, Y7 `( u
这句话怎么看怎么变扭。
上海HR聚集地-天勤
QQ群号:284313238(入群注明:真实姓名-公司简称-职位)
天勤订阅号:tianqin-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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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0 21:26:2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楼 feijichen 的帖子
  O. X$ T! |# a+ o4 }; N' ?* J& @9 Q7 K) ~& e

  b6 L* c+ J1 c. j% O8 d8 I3 `/ _    这样的协议书,哈哈,从我个人的观点出发:傻瓜才会签订!" f( t) [+ }" E3 J1 E; `
明显一看就是不平等条约,违背了平等协商的基础。若是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肯定我不会签字的。, |; R2 a  G  y; f2 @
第一、聘任期限届满后,除甲方同意继续在原岗位上聘任乙方外,视作乙方没有工作岗位这话,表达的实质就是强权;$ B: |0 L$ h( z
第二、同级别岗位无空缺时,则考虑在低级别的岗位上聘任这话的意思是降低原岗位的待遇,一般说来,岗位上的薪酬福利都是根据级别套的,低了,当然则表示薪酬福利低了;* R8 g2 O' s) ]1 k) w
第三、协商重新确定岗位期间,甲方应当按照原工资的    %支付乙方的工资,若协商期间超过一个月,则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的工资。这话就是表示降低待遇。
3 Y4 p- [: R- w8 h
  }) y- y9 M% h) A$ d5 J想合理地调岗调薪,不一定非得要采取这么愚蠢的办法。
; V( d" Z/ d4 L8 t1 ?0 v* m 0 C& M, c3 v" ^6 a$ d; d
以上语言,从个人情感上出发,不是从劳动法角度出发,嘿嘿。发表一下感慨而已!7 \9 [  b5 X, s* q0 ]

# R! P6 J" I/ Z" ~; v  q欢迎其他群友讨论!
, ~7 G2 C* _: ]% r3 t 本帖最后由 常诚 于 2011-7-10 21:28 编辑 * }- C. x! r5 Z; Y
! K3 h0 k* N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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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1 22:05:42 |只看该作者
楼主说的是岗位和职务的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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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5:46:05 |只看该作者
明显不公平,我肯定不会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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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9 17:15:27 |只看该作者
我肯定不会签的,明显的欺负人嘛!  ^8 G9 R* t3 F, c) `- w;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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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4 12:14:59 |只看该作者
本着双方平等公平的态度,这个协议多余,员工根本没有必要签的,唯一可签的就是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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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8 16:02:24 |只看该作者
是我也不会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还希望听听专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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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 18:02:15 |只看该作者
聘任期限届满后,除甲方同意继续在原岗位上聘任乙方外,视作乙方没有工作岗位,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百度一下“福气老高的蜗居”可查阅300多部劳动法规和范本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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