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仲裁部门组织我们双方进行了调解,仲裁人员说的是,劳动合同与社保的事情就不提了,社保补起来太麻烦了;就只论两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6个月的赔偿与加班工资,共计2万8,后来给降到2万6。那员工是同意,但公司不同意。我们承认违法解除合同给6个月的工资,但要求加班工资按我们双方都提供的加班记录算。
% W0 `6 Z" N6 p# _+ n0 Q 根据加班记录,我们确认他去年国庆、中秋节与一些周末都加了班,但我们也发放了加班工资,是和奖金一起发放的,有他的亲笔签收记录。不能接受他提出的从08年8月到12月期间全部节假日与周末都加班的要求。他不接受公司的提议,双方协商没有成功。 . Q3 U) X8 N% V3 N
仲裁人员提醒公司如果打下去,对公司很不利。但是对于盗取合同逼迫公司这种恶劣的行为,公司肯定不能妥协,决定将官司一级一级打下去,即使付出再大的成本也再所不惜。况且其他员工也看着这个事态的发展,不能给其他员工坏的榜样。公司里不少员工曾议论过,说是以前有的员工才来一年不到,被开时给了近3万的补偿,所以为什么他不能拿这么多!正是有了这样的先例,不少人在走时都想敲公司一笔。
8 y4 E0 t- L. K: x4 H 现我方现在积极收集证据,提交仲裁委。不知道,事态会怎样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