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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HR的立场
这种现象在小企业或者说在一些对制度不太执行到位,人为管理通行的企业理非常普通的现象。作为这样的企业的HR,一点,也是关键一点,HR的地位与上司或总经理的支持到位与否非常相关。可以这样说,如果HR在企业有一定的说话权或执行权,在第三个月时候,HR就是提出意见,留或走,不可能会出现延长试用期的情况。因为其实对一个人的考核,特别是业务性质的岗位,业绩与能力应该在三个月会有一个基本的评估结果的,延长一个月其实是没有意义的,只能说是拖,不处理。而对于这位外贸经理来说,也只能说是在混,还经理,这是对自已不负责,对公司也不负责。如果资源提供不到位,为什么不去向公司要资源,要解决的办法,小企业需要的就是要主动要资源,主动工作的人,什么事都等公司去安排去配置,那这种人也不是长久留下来的人。
作为公司的HR,既然沟通了三次还没有解决,那自身也是有问题的。呵呵。:D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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