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登录
- 2021-1-18
- 注册时间
- 2002-11-2
- 威望
- 44
- 金钱
- 7917
- 贡献
- 2556
- 阅读权限
- 150
- 积分
- 10517
- 日志
- 0
- 记录
- 3
- 帖子
- 520
- 主题
- 38
- 精华
- 0
- 好友
- 5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 注册时间
- 2002-11-2
- 最后登录
- 2021-1-18
- 积分
- 10517
- 精华
- 0
- 主题
- 38
- 帖子
- 520
|
建议楼主在公司的考勤制度或者加班管理制度添加以下内容,这样可以避免是否加班发生争议,有了下面的规定,只有公司书面通知员工加班的才视为加班,这样可以避免前面提到的问题:
1、加班是指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安排员工在休息日或节假日工作,或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
2、为了保障员工有充分的休息时间,公司倡导高效率的工作,不提倡加班加点。
3、如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加,由公司事先发出书面通知安排员工加班,否则员工可以拒绝。如果工作任务确实需要加班才能完成的,员工应当先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经所在部门的主管签字同意。
4、除前款所述程序外,员工自行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不视为加班。
5、加班期间,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本帖最后由 drerry 于 2010-7-14 09:32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