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工协议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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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3 G7 m* G& f2 R" v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乙方的工作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定期发给乙方劳动报酬元/月,劳动报酬按天计算,其它各种福利、保险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不再另行计发。 4.乙方应按要求完成甲方布置的工作任务,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及职业道德。 5.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各种法律法规,必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同时爱护甲方的财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6.乙方如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如有严重违纪行为,可直接辞退。 7.因甲方生产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调配或其它安排。 8.本协议期满即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可续签协议,并应提前1个月续签。 9.乙方因某种原因请假超过30天,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的,须主动提出离职。 10.非因工伤亡,公司不负担相关医疗、丧葬费用。 11.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协议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12.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1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14.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15日通知对方。否则,协议期满本协议即行终止。 15.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16.本协议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 `5 l! W- Z/ L) F.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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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R. m4 C. J7 {2 T0 K7 Z3 n; {9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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