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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这些案例的处理方式,不仅仅关系到人力资源部门处理的合法、合理性,还关系到企业文化的打造。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如何处理类似问题,对员工而言,是对打造一个什么方向的企业文化的风向标。
例子1. 张三作为有驾照的司机,肇事逃逸,已经触犯了法律。A公司垫付相关费用是恰当行为,因为事发时候张三还是A公司员工。但是如果A公司垫付资金之后内部就此作罢,那就没有司机会遵循法规开车了,再广义推演,所有员工的因公社会行为都会加大给公司带来利益损失的几率。所以从整肃公司纪律,严明公司内部管理来说,是一定要张三承担相关经济损失的。当然承担多少,花多长时间承担,要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之内。比如每月扣工资不得超过20%等等。让张三成为警示员工行为纪律的负面标榜。当然,要注意及时树立正面榜样,这样才能更多地倡导企业文化里的正能量。
例子2. 王五受工伤,公司应该给付相关费用,按劳动仲裁费用付就可以。但是王五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从公司的层面来说,也不能就这么算了,不然相关操作规程就是摆设,没人会去遵循。建议在公司纪律规定里面,加相关条款,比如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该赔付百分之多少的规定。不是要员工承担相关损失,而是起到警戒作用,让员工不去违反相关操作规程。相关百分比不一定是50%,而是让员工感觉不愿付出的代价就可以。具体可以由所属行业和员工具体收入来制定。
例子3. 身为财务人员,违反财务规则,找黄牛兑换,得到额外好处就自己揣腰包,出了问题就让公司全部承担,其心不可问。这种假公济私的行为不做惩罚,公司日后的管理就没法管了。任何人在对公司造成损失之后都能拿这个事说事。特别是财务岗位职务重要,为整顿公司风纪,建议对当事人马六等人提起诉讼,在追回公司损失之外,对公司的相关风气做一个整顿。一个正常的公司,是不会出现这种现象的,有马六这种事情出现,只能说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之前肯定有高管以为公司办事为由,损公肥私的事情出现,而员工知道之后,才会上行下效。高管自身不正,难以约束下属,时日一长,才糜烂至此。这件事情反映的是公司深层次的管理、权力制衡的问题。老板如果不以此为契机,整顿公司内部风纪,打造健康的企业文化,企业的衰败是迟早的事。
例子4. 赵七的行为虽然违反了相关操作规定,但是却是本着为公司利益着想的出发点,可谓好心做了坏事。对此,建议公司不要追究赵七的经济责任,但是要将免除赵七经济责任的原因和数额向全体职工宣讲清楚,打造人人为企业的企业文化。企业的管理,不是一部公司规章制度能够解决所有问题的,更多的时候,是要靠每个员工的主观能动性,才能应付诸多非常规事件。如果鼓励这种为企业着想的举动,员工认为为企业着想能够得到正面激励,是会为企业主动解决很多问题的。对于赵七,由于她是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所以不宜奖励,但是人力资源部可以多加关怀,让员工看到企业在处理类似事件的法理之外的人情。凝聚员工对企业的向心力,才是人力资源部思考应该长期做的事情,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
一点浅见,贻笑方家,还请安老师指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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