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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这种离职? |
签到天数: 291 天 [LV.8]以坛为家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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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快HOLD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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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91 天 [LV.8]以坛为家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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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快HOLD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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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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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人“鱼”
谢谢您的回复与建议!同时也请斑竹将此文章移下位置,不然就会沉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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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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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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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人“鱼”
谢谢您的回复!那意思也就是说2月份的离职申请书没有法律意义,届时不能作为不续签合同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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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445 天 [LV.9]以坛为家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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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人“鱼”
谢谢您的回复!因为领导找借口不退离职申请书,现在A的疑问是那个之前的离职申请书届时能否可以作为不支付补偿金的证据?从而让A直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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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是受人尊重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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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445 天 [LV.9]以坛为家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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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人“鱼”
谢谢您的回复。既然领导可以找借口不给,那么肯定就不会签作废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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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是受人尊重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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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445 天 [LV.9]以坛为家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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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人“鱼”
谢谢您的回复!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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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是受人尊重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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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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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人“鱼”
谢谢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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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2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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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人“鱼”
谢谢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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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输就输给追求,要嫁就嫁给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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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91 天 [LV.8]以坛为家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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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快HOLD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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