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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ava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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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班时间拨打声讯电话,该如何处理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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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3:31:19 |只看该作者
谁的机子超额谁付超额费。当然这要先走个民主程序的。
HR对劳动法规几乎都消化不良,何以解忧,唯有laodong31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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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4:42:18 |只看该作者 |楼主
问题是查证很困难,摄像头监控又坏了,部分声讯电话记录无人承认的情况下如何处理?
跟对人,做对事,用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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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4:47:5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如果全部的责任算在该员工一个人头上似乎不公,最后管通讯设备的IT部门的处罚是该营业部其他员工分摊电话费用并3倍处罚,营业部负责人也受到处罚。事后公司副总质疑IT部的处罚通知不公平,结果还搞得双方气氛很紧张差点打起架来。
跟对人,做对事,用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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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6:53:32 |只看该作者
我以前处理过类似的情况,先打印出电话清单,集中相关人员开会,要求谁的班谁负责标注电话明细,记录通话对象,凡私人电话的,将相关费用交给公司,并通报批评;无法查证通话对象和通话人员的,相关费用由当班人承担。之后他们也不会擅自打私人电话,同时也注意不让其他人随便打电话。

点评

lavander  这种处理方式值得借鉴,避免矛盾的产生,让人心服口服。  发表于 2011-5-20 08:38  回复
markkk2010  这,够狠!  发表于 2011-8-3 20: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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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08:38:36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楼上兄弟的处理方式在举证困难的情况下比较中肯公正,值得借鉴。当班人无法举证的,相关费用由当班人承担,以免营业部其他员工受连带责任处罚。
跟对人,做对事,用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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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 20:19:48 |只看该作者
这种情况还是公司制度的问题,公司制度上可以将这种情况写进去,告诉员工应该或者不应该如何做。只有制度上完善了,才能相应的采取一些措施,在仲裁与法院才有据可依。如果将其界定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可以以此为据辞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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