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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公司这样处理对吗?应该如何纠正?
公司这样处理是不对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如果A被证明不符合要求,那么公司应该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换工作岗位。如果仍然不能胜任,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A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本例中显然是未经法定程序(培训或者转岗),故属于违法解除。
2、赔偿金的基数是应该以现实发放的为准还是劳动合同签订的为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条例,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二倍,赔偿金基数就是经济补偿金基数二倍,而经济补偿金基数为本解除合同前十二月平均工资,每月工资为本人应得收入,在本案例中为他每月实际应得收入。但是不能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工资三倍;
3、给予3个月经济赔偿金是否合法?
不合法。首先赔偿标准应该为3.5个月。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另有一个月代通知金。故需赔付:
1、一个月代通知金,标准为本人上月工资;
2、3.5*2=7个月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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