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4576|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有关员工被侵权的利好消息!!

[复制链接]

8

主题

4

听众

1083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2-9-16
最后登录
2007-5-23
积分
1083
精华
0
主题
8
帖子
3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4-1-24 11:11: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13条的规定:“因用人单位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3 I' I7 K6 P% Q" P' [- W- _, E 举证责任倒置使我们员工可以大胆走向法庭,无需顾及很多。

60

主题

4

听众

6701

积分

贡士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注册时间
2003-5-5
最后登录
2014-2-7
积分
6701
精华
0
主题
60
帖子
397
沙发
发表于 2004-1-24 15:25:00 |只看该作者

好消息

好消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主题

4

听众

1083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2-9-16
最后登录
2007-5-23
积分
1083
精华
0
主题
8
帖子
35
板凳
发表于 2004-1-24 22:24:0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谢谢哈

谢谢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lanny    

3

主题

4

听众

2766

积分

举人

Rank: 8Rank: 8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2-7-8
最后登录
2013-11-21
积分
2766
精华
0
主题
3
帖子
58

中人网雪山杯(2002-2009)

地板
发表于 2004-2-23 16:12:00 |只看该作者

是好消息

就是不够新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

听众

206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4-1-7
最后登录
2005-1-9
积分
206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10
5
发表于 2004-3-5 14:45:00 |只看该作者

法规冲突

马国华律师的新网站 WWW.MAGUOHUA.COM 欢迎加盟- h7 O. a8 f% v& j9 G% e 3 {8 w) m. j: e' X( R1 w0 B5 d# u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与以往的劳动部门的一些法律法规有冲突的地方。这样给我们作律师的在工作中留出了很大空间,其他部门也可以各取所需。 2 s5 L; x1 \7 V& I( [5 J1 v3 c+ H/ o& a7 A( o2 r3 s r" a; z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4

听众

2100

积分

举人

Rank: 8Rank: 8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3-10-11
最后登录
2010-6-8
积分
2100
精华
0
主题
1
帖子
20
6
发表于 2004-3-7 08:54:00 |只看该作者

谢谢!我还想请问

这个好消息对于单位的临时聘用人员以及试用期员工有用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主题

4

听众

9

积分

书童

Rank: 1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3-12-16
最后登录
2006-6-6
积分
9
精华
0
主题
6
帖子
63
7
发表于 2004-3-11 16:02:00 |只看该作者

好消息

只是我仍然有顾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7

主题

6

听众

8159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4-6-9
最后登录
2016-1-30
积分
8159
精华
1
主题
87
帖子
1770
8
发表于 2004-6-28 14:31:00 |只看该作者

re

[quote]以下是引用相信我没错的在2004-3-7 8:54:48的发言 * R7 f2 |% H; R. o1 Y这个好消息对于单位的临时聘用人员以及试用期员工有用吗?5 l6 B1 Y- r8 s; c **************[/quote]* Z2 f! i& I- g 当然有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