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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个思路
不能一刀切的说怎么样去做。一方面保证薪资改革的大方向不变,另一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必要的调整。
# I* n7 `/ R5 h! X$ z }! G. k 结合现行市场的要求,职称带来的收入是必要的,不但不能取消,甚至还得加大,这样做更多的是从企业的长期发展来说(比如人才的引入和保留),短期之内也有一定的意义——毕竟有职称的相对于没有职称的总体来说各方面要相对的优秀一些。另外,这部分薪资主要是承认社会和市场对于他们的认可。即便不是优秀也要给这部分待遇。
0 R+ g8 e4 E5 E% y- v 制度保障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不是所有的人。2 \7 n ^) f( k: {% w2 ~( [+ d
同时,还要实行必要的绩效薪资,以体现公司对员工贡献的认可。这样做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可以降低没有职称有能力的人对于公司改革的抵触情绪,弱化改革阻力。& k" ~1 i) {2 b! B6 B" ?- o
改革进行到此是远远不够的。比如文章中提到的工作内容相似的情况。这就需要重新对工作进行有效合理的分析,对工作岗位进行重新界定。之后会有一个岗位工资随之产生。当然,相同的工作岗位也可以有一定的浮动,这个也自然是基于绩效的基础上了,比如说可以划分为A,B,C,D之类的不同等级,实行差别化管理。进而形成激励。, H- T- A, `! B5 K4 I! \
如上所做的论述,工资收入=职称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 t+ q6 I- c- }; h, D3 K
至于具体的比例大小,可以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工作环境的不同(工作环境特别差可有相应的补贴)给予差别对待。限于篇幅,不在详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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