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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安安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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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员办案手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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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6 16:33:27 |只看该作者
试用期一般只要提供不能胜任岗位的证明是不用赔钱的,我们公司是过了试用期都不赔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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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6 16:36:07 |只看该作者
经典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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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6 16:47:11 |只看该作者
安爸你好威武。
个人认为若那家公司在员工手册最好是劳动合同中明确“乙方(员工)提供虚假信息入职一经发现甲方即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就无这许多烦恼了。当然社保还是要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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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6 17:12:54 |只看该作者
先支持下安爹,回家认真看,呵呵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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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6 19:32:38 |只看该作者
福州就是不用兼职仲裁员。老高虽然也通过仲裁员取证考试,但也只能一直当个“准仲裁员"了。
百度一下“福气老高的蜗居”可查阅300多部劳动法规和范本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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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6 19:51:56 |只看该作者
感谢安爸分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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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6 20:53:11 |只看该作者
见到安爸发帖子了,特地来支持和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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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6 21:19:23 |只看该作者
做仲裁也不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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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7 10:30:37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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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7 12:58:16 |只看该作者
  法律要求保护弱势群体,员工就是这“弱势”的代表,只要这名员工没有做违法乱纪的大错,公司如对员工的不满都只能掖着藏着。
  就是此文中的公司极大可能是被该员工的假信息给欺骗了,可最后还是要买单。
  HR们呀!
  招聘时一定要火眼金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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