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登录
- 2021-3-12
- 注册时间
- 2002-5-2
- 威望
- 0
- 金钱
- 197
- 贡献
- 12
- 阅读权限
- 20
- 积分
- 209
- 日志
- 0
- 记录
- 0
- 帖子
- 60
- 主题
- 12
- 精华
- 0
- 好友
- 0
该用户从未签到 - 注册时间
- 2002-5-2
- 最后登录
- 2021-3-12
- 积分
- 209
- 精华
- 0
- 主题
- 12
- 帖子
- 60
|
北京一所重点大学
有十几个同学,签的企业各不一样,有国企,有高新,不好说企业的性质
原因是学校在他们没有拿回三方协议之前将户口和报道证就发回生源地
但是之前公司都给学校了聘用证明,只是人事局需要一段时间来审核。学校现在说,必须同学再交3000元,算是和原单位违约才能办理。
现在的问题是:
1,学校在协议没有回来但是有证明的情况下将户口发回去是什么性质的错误
2,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交3000元钱,算作伪约才能解决吗?还是有另外的相关手续和方法
3,可以把户口先落回去再和当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协议,把户口落回北京呢?
这件事情一直弄了好久了,我们毕业,学校不让住,但他们还得天天呆在学校等
学校的不负责任和乱要钱给我的同学们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找工作不容易,现在这样公司还可能告我们同学不按时报道
请问各位有没有什么好办法,拜托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