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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4-7-23 0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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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续
第五种死法叫做被压死。在民营企业里面有很多这种现象,盲目地扩张,贪多求大,不注重基础建设,不练内功,内部管理混乱,虽自知效益低下,却敢去大笔贷款,甚至不怕高息贷款,宣称利润等于贷款减掉利息。自己找来巨额负债,结果被压得喘不过气来,孰不知贷款终归是要连本带利归还的,最后,企业就被自己找来的巨额负债活活压死。到头来落了个损人又损己的下场。
现金流是现代企业经营理念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指标。现金流从某种意义上说比利润更重要。在国外,尤其是资本市场,对现金流是格外重视的。而国内有相当一部份民营企业,往往忽视这一点,故而导致因为现金流中断,而使企业在对外经营在比较正常的情况下,内部财务却难以为继,俗话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讲得就是这个道理。故曰:企业第六种死法称之为憋死。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你可能注重资产质量,也可能注重存货,你也可能注重其他很多方面,但往往忽视现金流,就像下围棋一样,围棋是有两口气活,一口气死,现金流状况的好坏是企业能否持续发展的另一口气,虽然你还有资产、还有库存,一旦现金流中断,到头来你还得宣布破产。这叫做企业被活活憋死。
企业的第七种死法叫做猝死。由于企业过分依赖个人能力,可供使用的资源往往又高度集中,一旦个人的判断力出现偏差,或是个人出了意外,必然使企业高度不灵,遭受重创,结果导致企业突然死亡,这叫做企业突然猝死。这也就是通常说的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带来的后果。一个成熟的企业,不论是从投资风险的角度考虑,还是从对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角度,都不应该去承受企业可能毁于一旦的风险。
企业的第八种死法叫做冤死。这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受到政策调整,导致企业没法干了,因为你这个行业政策性太强了,一旦国家政策做出不利于企业的调整,造成的后果就是企业的死亡。这里我举一个案例:有一家民营企业想参股信用社,这本来是一个好项目,可刚一进入,就遇到政策性调整,地方政府把信用社收去了,转成商业银行,几年来,既不分红,也不分息,股本还不让退,也不能用股权质押贷款,那你就死定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政企关系过于密切。民营企业有一些是靠拉拢政府某些官员做灰色交易起家的,并不是他能力不行,也不是他要搞的这个项目不行,就是因为和政府某些官员的关系太密切,而且从事黑幕交易,由于复杂的人事纷争,结果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这方面的案例确实还不少。我有一个中学时代的朋友,是江西的,他承接了一个建设项目,由于某官员被收审查,把他给牵扯进去,人也抓起来了,现在虽然被宣布无罪释放,但他的企业就此垮掉了。所以民营企业要特别注重这个问题。我们讲求的是阳光下的握手。以免发生冤死现象。
企业的第九种死法称作为“老死。”有不少企业,由于当家人的素质不高,眼光短浅,小富既安,缺乏远大目标和长远的眼光,不能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及时调整产业结构,人才结构,那么这种企业它的寿命肯定是不长的。但它有一个特点,它是慢慢的消亡的,它的年龄虽然不大,但已经开始衰老了,这就称之为老死。发生老死现象最多的就是过去第一批和第二批下海的人,他们也挣了钱,但大都历史很短,他可能尽了自己的能力。他们决不会想到要做世界500强。由于先天不足,决定了它的寿命就这么短促,真是可叹、可悲、可怜。
企业的第十种死法是被人捅死。这是由于企业管理不规范,处处违法,毛病诸多,授人以柄。一旦东窗事发,要么委曲求全,息事宁人,要么被人,到处告状,此起彼伏,结果三告两告就就被告跨台了。这样的企业既使再有远大目标,宏伟抱负,由于自身的不规范,也只能是“壮志未酬身先死”。
民营企业的这十种死法,在过去都有发生,有些为我亲眼所见,有些是我席间听来,总之,前车之鉴,后世之师,作为下海之人,对民营企业的死死伤伤,总是令人痛心的!但愿我们的民营企业不要被所谓的各种“死法”所困扰,而要像一棵常青之树,永远鲜亮嫩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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