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普休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职位订金拒不退还的通报 我公司(甲方)于2010年12月1日与上海普休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委托招聘合同。合同第4条第1)款约定“职位订金:5000元(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支付,此订金甲方可在支付乙方第一个服务费中直接抵扣,若乙方一直未能成功推荐候选人给甲方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订金退还甲方。” 合同签订后,普休特共向公司推荐两批次计六位候选人(2010年12月22日推荐资料4份,2011年1月11日推荐资料两份),均未被我公司录用。后续该公司即很少与我公司进行联系(后续确认,该公司称因为顾问更换,暂未与我公司进行联系)。 鉴于以上情况我公司决定解除与该公司委托招聘合同(2011年11月初)。之后我多次与该公司工作人员沟通解除合同并退还职位订金,该公司工作人员一直以请示总经理或内部沟通为由拖延;2012年12月21日邮件回复说明他们总经理不批准退还职位订金。之后我又多次正式函告对方,要求退还职位订金,并告知对方不排除以法律途径追回此笔款项,对方不予理睬。之后打电话过去,对方闻知我公司名称后即挂断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亦无回信。 现将此事通报各位同行,以免再受其害。此等收取了职位订金不持续推荐候选人且不退还订金的猎头公司实为行业之害,虽然5000块不是一个大数字,但此等行径深为吾等人力资源从业者抹黑,耻与之为伍。忘诸君请引以为戒并广为转发使各同行周知! 我公司名称为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有据可查!请各位记住这个公司的名字并将它打入猎头黑名单:上海普休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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