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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员工人事档案丢失怎么办?
在中国,个人档案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即使在人力资源实现了市场化配置后,在劳动关系中仍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可以证明一个人从学校到各个工作岗位不同时期的轨迹。尤其是现在参加养老保险统筹要根据档案里记载的工龄年限来确认。 6 f+ ?+ J$ i* x1 l: Z
" l! L4 f3 R9 L3 i 一位女士从单位拿出自己的档案,放在自行车的车筐里,在回家的路上被不法之徒抢走。今年初,她准备结婚要开未婚证明,却因为档案丢失,哪个部门都不给开,差点无法正式登记结婚。何先生由于单位不景气辞职了。 * d, L4 r$ b# Q& f7 c, e6 Y+ [8 Z
9 V3 G: v0 u" I 他从单位将档案拿回家,打开想看看档案里面有什么,然后,他把档案转到职介中心。但职介中心拒绝接收已经开封的档案。几年来,他因此一直没能上“四金”。 ( h' p8 i( y5 J- g/ Z, V. V, O
* W) B, g( F7 a9 ^# L 现在,改组、改制、兼并、破产的企业特别多,管理档案的人员变动频繁,稍有疏忽就会丢失档案。包师傅从甘肃调到上海,又在上海先后转换过几个单位,要退休了才知道档案找不到了。档案丢失就无法上“四金”,将直接影响他领取养老金,他沮丧地说,“这一辈子算是白干了。”(当然他后来补办了手续)。 8 l+ a2 @ L: K+ f
9 }" W( J3 B( | x6 I2 o1 C 几乎每个单位都有这种现象:人已经不在这个单位了,档案却一直没转走。这种现象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初,有的人出国留学“打洋工”;有的人下海经商,停薪留职。他们都把档案放在了原单位,十几年过去了,有的人要求从原单位调出档案,但是,原单位提出交“存档费”,职工不交,此事就搁浅了;或者职工一去无音讯,原单位拿他的档案没办法。 6 ]7 W `3 P6 L6 j) Q8 V3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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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92年6月9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了《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规定》中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转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实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但是,目前有的单位没有执行这个《规定》,造成个人档案管理混乱,给个人和家庭带来工作和生活上的麻烦。 8 g# l, A/ L3 W+ @. E$ H1 ?
' X7 n' F+ t6 S! ~ X2 q: ]* U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颁发的《关于用人单位遗失或拒退人事档案(含《劳动手册》)劳动者退工登记备案手续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就发 2001 47号),对用人单位遗失或拒退劳动者人事档案等问题也作了明确的规定。 4 y2 @0 }* N0 [5 i* r2 R* ^6 Y1 a
! x; P5 x3 I, v V8 {9 R) P# N6 u 这个处理意见规定:1、用人单位遗失人事档案应由用人单位按《关于企业职工人事档案失落问题的复函》(沪劳关〈1997〉9号),负责为劳动者补建人事档案,并由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者予以处理。2、用人单位补建人事档案后,劳动者的退工登记备案手续可按《上海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办理。用人单位遗失劳动者的人事档案且又注销营业执照的,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按上述第一条规定补建人事档案,并出具证明代为办理劳动者的退工登记备案手续。3、对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且已注销营业执照或虽未注销营业执照,但业主逃匿的,可由受委托档案管理部门按《关于徐汇区劳动局〈关于无法确定被诉人的涉及退档的争议应由受委托管理档案部门直接退档的请示〉的复函》(沪劳保就(1998)27号)办理劳动者的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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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意见同时还规定:用人单位拒退人事档案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没有事实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而不为劳动者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拒退人事档案时,1、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退人事档案的,劳动者本人可以在法定期内向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裁决用人单位为其办理退工退档手续。2、对用人单位仍拒绝办理退工手续的,劳动者本人可以凭已生效的仲裁文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一寸证件照两张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进行失业登记,重新申办《劳动手册》。如果个人与单位(包括委托管理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所等)有存放档案的协议,单位把个人档案丢失了,个人可以将单位告到法院,要求单位赔偿因个人档案丢失给个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调到新单位后发现档案不在,可以到原单位找找新单位是否交回了调档案的回执,再与新单位交涉。如果确认档案丢失需要重建档案,还需到自己曾经学习过的学校、工作过的单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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