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糖糖200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载] HR必备常识(一)

  [复制链接]

6

主题

12

听众

1万

积分

同进士出身

Rank: 22Rank: 22Rank: 22Rank: 22

签到天数: 614 天

[LV.9]以坛为家II

注册时间
2011-12-7
最后登录
2013-9-30
积分
16280
精华
0
主题
6
帖子
2125
11
发表于 2012-3-5 09:08:29 |只看该作者
好东西,一定要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9

听众

4869

积分

解元

Rank: 12Rank: 12Rank: 12

签到天数: 422 天

[LV.9]以坛为家II

注册时间
2011-7-21
最后登录
2013-11-2
积分
4869
精华
0
主题
3
帖子
852
12
发表于 2012-3-5 12:40:22 |只看该作者
i qj a不错
平生只有两行泪,半为苍生半美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yzxcb    

3

主题

4

听众

897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9-7-26
最后登录
2012-12-26
积分
897
精华
0
主题
3
帖子
242
13
发表于 2012-3-6 16:36:38 |只看该作者
学习啦!

点评

糖糖2003  欢迎学习哈  发表于 2012-3-6 16:37  回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主题

11

听众

5073

积分

HR3000强

Rank: 40Rank: 40Rank: 40Rank: 40

签到天数: 23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12-3-6
最后登录
2015-1-21
积分
5073
精华
0
主题
14
帖子
389
14
发表于 2012-3-11 20:54:38 |只看该作者
需更正部分:$ B) w4 A5 f6 N6 s
2、劳动者欺诈应聘,如员工填写内容失实,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C) R0 H$ B0 C7 e
劳动和法院认定只要不影响工作条件是可以解除,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要支付补偿金。$ B3 {5 M/ t- c2 |+ a4 ~
12、企业内部OA系统或ERP系统上的资料无法作为证据。
! c  f; ~1 J6 T: A3 m$ m- T. g只要经过公证,也可以作为证据之一采信。
. V4 G: T& g" h2 f14、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到底是基本工资还是工资总额,双倍工资只是包括固定发放的工资,不包括提成和考核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8 v. ]3 X' f1 b" T! X  v
提成属于工资。即为计件工资范畴,应包括在内。% e: K  z) w# s$ [7 r+ Z, R  A) p
16、补签或倒签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 s% |/ f6 T' ?/ u# p; ^) l) d0 R" r补签合同不一定有效;倒签合同有效。$ y4 f6 ?8 {/ h) c6 ~. Y( X
22、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没有效力。《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N. Q8 Z+ W' g9 ?
只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也不能认作劳动合同期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

听众

118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注册时间
2012-3-12
最后登录
2012-8-28
积分
118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15
15
发表于 2012-3-13 11:15:49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中,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

听众

65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注册时间
2012-3-20
最后登录
2012-3-30
积分
65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11
16
发表于 2012-3-21 10:58:38 |只看该作者
都是比较棘手也很现实的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

听众

6583

积分

贡士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签到天数: 312 天

[LV.8]以坛为家I

注册时间
2009-2-6
最后登录
2016-8-29
积分
6583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972
17
发表于 2012-3-23 14:28:52 |只看该作者
实用性巨强,赶紧收藏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

听众

1920

积分

举人

Rank: 8Rank: 8

签到天数: 79 天

[LV.6]常住居民II

注册时间
2007-5-23
最后登录
2013-8-23
积分
1920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109
18
发表于 2012-3-24 08:08:52 |只看该作者
好东西,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

听众

29

积分

书童

Rank: 1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注册时间
2012-9-21
最后登录
2012-11-6
积分
29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10
19
发表于 2012-9-21 22:40:42 |只看该作者
HR新人,看的我眼花,需要耐心细致的研究研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6

听众

298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签到天数: 2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注册时间
2013-1-12
最后登录
2013-7-11
积分
298
精华
0
主题
2
帖子
77
20
发表于 2013-1-12 15:00:37 |只看该作者
很强悍的实战经验
8 h" B4 G& M# U什么是倒签合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