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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英雄琐贱略同 于 2012-4-10 22:52 编辑
曾经提到过的一位销售经理,被公司清退了。原因:在其他公司有兼职,证据确凿,无可否认。
在人力资源部向我反馈这个问题时,我很震惊。我与他证实,他承认去年有兼职,自从我来了决定跟我好好干之后,就从那家公司辞职了。
兼职,在任何一个公司都是天条,是原则问题,兼职公司除外。我愿意相信任何人,包括他对我说的。如果是在我来之前兼职,我能理解,这对我而言,只是个历史问题。这3个月的时间,我看着他的转变,渐渐进入状态。
我对公司说:服从公司的处理决定。如果向我征求意见,我希望能给他一个机会,怎么处罚都可以,希望能留下他。
最终公司还是决定清退。我理解,我接受。我遗憾,我心痛。
这也确实是一个难题,一旦心软,谁能保证不会出现第二个?再人性化的公司,也需要有可执行的制度去维护。犯错,就要承担这样的后果。
可是,这样的错误,是我们愿意去犯的吗?
这操蛋的社会,总是让人鸭梨山大,喘不过气来。有人说我愤世嫉俗,是的。我们是生活在一个常态的社会吗?
一个人,无法改变这个社会的现状。我们每走一步,都要小心翼翼。
微小,但不是渺小。不要忽视自己的力量,不要说自己没有选择的权利。你所活着的现在,正是你以前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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