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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的法律思考, m) w$ k E4 `$ k$ ]' S D
摘要: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劳动法律制度中重要的内容,本文立足于我国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时效制度在立法与实践中现状分析,结合劳动法与民法的关系,对现行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时效立法的不足以及对于劳动者保护的不利之处进行了分析,并就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起算日及劳动仲裁时效的中止、中断及最长时效等问题进行了立法探讨,提出了加强与完善劳动仲裁时效的相关立法建议
4 Q3 ^5 f) q9 [! t 一、关于现行劳动仲裁时效的性质和起算点的分析 5 z; F5 m* `" \5 x- b9 s
我国的劳动争议时效制度是随着我国劳动法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而建立的,劳动争议时效制度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相关的劳动争议案件以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乃至于整个国家的稳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时效制度是由1994年的劳动法确定的,其具体内容由该法的第八十二条规定。从劳动法的规定来看,劳动争议时效制度在我国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时效制度,其特殊性在于:劳动争议时效制度所规定的时效的期间非常短,与我国现行的所有时效制度相比,在时间限制上有很大的不同。而且由于该条规定过于简单,多年来也没有相关的解释颁布,因而在实践中逐渐发生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妥善的解决,将会极大地影响对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引起社会矛盾的激化,从而影响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
y( ]" M. K& _0 G- ] 综观这些问题,大致可以包括以下方面:
/ a/ p2 |3 n, j/ W 1、关于劳动仲裁时效性质的认定 3 U# u+ R6 d3 l3 Q( O0 [
在传统民法理论中,时效制度从学理上分类,包括两种即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取得时效又称占有时效,是指行为人在一定条件下占有他人之物,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间,即取得该物所有权的制度。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自能够行使权利而不行使之时起,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间,即丧失该权利的制度。消灭时效又主要包括诉讼时效和其他的请示时效,如劳动仲裁时效等。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通过诉讼程序请示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有效时间,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即丧失了胜诉权。也就是说,虽然请示人在程序上还可以起诉,但是其诉讼请示并不会实现,即起诉者的实体权利已经归于消灭。劳动争议的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的发生向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定期间1,故也称劳动仲裁时效。一旦超过了劳动争议的劳动仲裁时效的时间限制,权利人的胜诉权就归于消灭,即丧失了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保护实体权利的可能性。 1 Z a% d1 u$ B9 R. Q0 C J
那么,劳动仲裁时效的性质到底应当如何认定呢?劳动仲裁时效期间届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目前,理论和实践中对此有不同的理解。主要的代表观点有两种:第一种观点认为,依据我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第二款的规定的“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前款规定的申请劳动仲裁时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的内容推导,劳动仲裁时效期间届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在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于当事人在超过劳动仲裁时效期间后提出的劳动仲裁申请可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在超过劳动仲裁时效期间后提出劳动仲裁申请的当事人既丧失了申请劳动仲裁权并因此当然也丧失了胜诉权。在实践中,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于超过劳动仲裁时效的劳动仲裁申请只作出不予受理的通知,而并不启动劳动仲裁程序。因此,当事人就算对不予受理的通知不服,根据一般的法理,也不能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样的结果有可能使当事人的权益受到实质性的侵害却无处可以主张,因而使我国劳动法中规定的许多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规定不能真正的产生效力。第二种观点则认为,根据我国民法规定的时效制度的原理,诉讼时效期间完成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只是消灭当事人的胜诉权而不能消灭当事人的起诉权,因此,虽然劳动仲裁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仍然应当享有提起劳动仲裁的权利,劳动仲裁时效是否已过应该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启动劳动仲裁程序审理之后才能得出结论。按这种观点的理解,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在超过劳动仲裁时效后提出的劳动仲裁申请仍然应当受理,但劳动仲裁程序开始后,劳动仲裁委员会经调查确认劳动仲裁时效已经届满的,可以裁决驳回当事人的请求。当事人若是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进入诉讼救济渠道。 7 ], V; f6 {( ^& v0 t9 n6 p: t* @0 C
上述两种观点实质上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劳动仲裁时效届满后,当事人丧失的到底是提起劳动仲裁权利还是丧失劳动仲裁胜诉的权利?笔者认为,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劳动仲裁时效期间届满所产生的后果不应当导致当事人丧失提起劳动仲裁的权利,这种定性比较有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并且能够很好的与诉讼衔接,便于当事人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提起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诉讼。 + x- C4 w3 s+ K1 D5 b. L/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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