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蟹蓝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论坛公告] 164期本周说法栏目期待大家的参与!

[复制链接]

639

主题

18

听众

6万

积分

状元

Rank: 32Rank: 32

签到天数: 627 天

[LV.9]以坛为家II

注册时间
2003-12-24
最后登录
2018-12-1
积分
64340
精华
1
主题
639
帖子
2823

2012中人社区群英谱勋章 中人网雪山杯(2003-2010) 中人守护者

11
发表于 2012-7-5 13:24:39 |只看该作者
蟹蓝 发表于 2012-7-5 13:21
我修改了下设置,麻烦看看能不能发表评论呢

刚才试了试,好了,谢谢。。。

点评

markkk2010  管理员很给力啊哈哈  发表于 2012-7-5 14:33  回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无效楼层,该帖已经被删除

639

主题

18

听众

6万

积分

状元

Rank: 32Rank: 32

签到天数: 627 天

[LV.9]以坛为家II

注册时间
2003-12-24
最后登录
2018-12-1
积分
64340
精华
1
主题
639
帖子
2823

2012中人社区群英谱勋章 中人网雪山杯(2003-2010) 中人守护者

13
发表于 2012-7-5 15:18:59 |只看该作者
1、约定包括于工资中的“保密费”不能代替竞业限制补偿金;
2、约定工资中包括保密费不能约束劳动者离职后从事竞争业务。
注意:
1)工资中包含保密费的做法属于无的放矢,对企业没有意义;
2)如果企业的意图在于阻止劳动者离职后从事竞争业务,则应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数额,并在员工离职后按月及时支付补偿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