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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企业文化界同行一封信——一个剽客的辩白:剽非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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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人网雪山杯(2002-2009) 中人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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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3 08:03:00 |只看该作者

RE:致企业文化界同行一封信——一个剽客的辩白:剽非窃也

其实所谓鱼目混珠也在所难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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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6 12:41:00 |只看该作者

RE:致企业文化界同行一封信——一个剽客的辩白:剽非窃也

[em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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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6 12:51:00 |只看该作者

RE:致企业文化界同行一封信——一个剽客的辩白:剽非窃也

[em05],现在的人和过去的人一样,什么样的人都有,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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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7 11:28:00 |只看该作者

RE:致企业文化界同行一封信——一个剽客的辩白:剽非窃也

那叫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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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7 13:41:0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这能是借鉴吗?如果这是借鉴的话

真是贻笑大方!就是把一篇文章主要部分剪辑下来,我不理解这样的就是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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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7 15:37:00 |只看该作者

RE:致企业文化界同行一封信——一个剽客的辩白:剽非窃也

正因为有此君,世上才有好人和坏人之分,有正义和黑暗之分。因此,楼主不要过分在意,他的存在正是为突出你的存在,不然,大伙怎会知道此等龌龊之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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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9 14:25:00 |只看该作者

公司的企业文化

[quote]以下是引用铁皮屋顶的猫在2005-4-28 10:53:46的发言/ y) P& w7 e/ H' p$ o6 b( q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已己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尤其是鲁迅先生描写孔已己偷书之后的辩白:“窃非偷也”,更让读者心中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觉。 ( F7 D2 `! m' Z  然而,当代的“小孔已己”们却足以让鲁迅先生笔下“老孔已己”而汗颜。因为,当人们提及这段历史的时候,老孔还是羞红了脸,不敢理直气壮地辩解。但是,现代的小孔们,则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们不仅理直气壮地为其辩解,同时,还会捎带着不屑地讽刺原来的作者一把。 ' \ [: Q4 v/ W  近日,笔者就有幸的结识了一位这样的企业文化界的“阿渣泼皮”。事情起由是这样的:笔者偶尔在网上冲浪,发现一篇文章《筑巢与织笼》,笔者拜读之后,就立刻感觉这是在下《笼子与巢穴——企业文化与人才论》的精华版。于是,笔者与这位《**》编辑LZH联系,其为该杂志主编,2004年7月被评为“中国百佳优秀企业内刊”一等奖,个人获评“中国百名杰出企业文化先进工作者”,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领取这两个奖项。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内刊研讨会,代表**发言,介绍办刊体会。打眼一看介绍,真是一位偶像,但是之后的结果,却让笔者真的感觉,这位头顶光环的小孔真是一位“呕像”。1 `" F5 P; m+ `' D   当时,笔者发了一封MAIL给他,信中这样写道:“朋友,你的文章《筑巢与织笼》系剽窃了本人的文章《笼子与巢穴——企业文化与人才论》,在下是该文章作者党向阳,如不相信,敬请网上查阅,这确实是我的原创文章!”。 笔者以为此封信笺发出之后,必然能收到诚恳的道歉和相应地举措。 * |0 n \& s6 b7 f* D# u& X' f  然而几天之后,姗姗来迟的信件让笔者怒火中烧。信笺地回复是这样:“党兄:深致歉意!上月赶稿匆促,将兄弟大作据为己有,实在抱歉!请海涵。如今文字这碗饭也好吃了,看来得准备转型,兄弟的精神让人佩服!”。笔者一气之下这样回复:“我对你的道歉表示很遗憾,什么是文字这碗饭好吃了?是不是我不够格。作为做文字工作的,我时刻以剽窃别人的作品为我最大的耻辱,起码来说,这已经失去了做企业文化工作者的资格!” / }2 z3 r. V; U7 l/ t$ n7 z* s) ^  笔者看完之后,感觉不是在道歉,而是一种侮辱。这位小孔找出这样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忙”。然后,就把别人的作品很自然地“据为己有”。诚然,剽非窃也!只是拿来你的文章用用,又不是偷了你的文章。这样混蛋逻辑真让人感到郁闷。更郁闷的是:为什么还说文字这碗饭也好吃了,而且大言不惭说自己要转型。难道笔者的水准就如此之低下吗?; M+ ?+ E8 J6 X/ C7 j 倘若,老孔还有一点脸皮和良心可以值得人们同情的话,那么…… - F5 q$ a2 M- [* f# U**************[/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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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9 14:26:0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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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以下是引用铁皮屋顶的猫在2005-4-28 10:53:46的发言- [0 }0 x! X# e, ^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已己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尤其是鲁迅先生描写孔已己偷书之后的辩白:“窃非偷也”,更让读者心中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觉。 - a- Y5 D) o5 h3 D  然而,当代的“小孔已己”们却足以让鲁迅先生笔下“老孔已己”而汗颜。因为,当人们提及这段历史的时候,老孔还是羞红了脸,不敢理直气壮地辩解。但是,现代的小孔们,则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们不仅理直气壮地为其辩解,同时,还会捎带着不屑地讽刺原来的作者一把。 " y& B( d) H* G1 c0 R/ W  近日,笔者就有幸的结识了一位这样的企业文化界的“阿渣泼皮”。事情起由是这样的:笔者偶尔在网上冲浪,发现一篇文章《筑巢与织笼》,笔者拜读之后,就立刻感觉这是在下《笼子与巢穴——企业文化与人才论》的精华版。于是,笔者与这位《**》编辑LZH联系,其为该杂志主编,2004年7月被评为“中国百佳优秀企业内刊”一等奖,个人获评“中国百名杰出企业文化先进工作者”,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领取这两个奖项。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内刊研讨会,代表**发言,介绍办刊体会。打眼一看介绍,真是一位偶像,但是之后的结果,却让笔者真的感觉,这位头顶光环的小孔真是一位“呕像”。 + I$ U) l3 {9 j! m  当时,笔者发了一封MAIL给他,信中这样写道:“朋友,你的文章《筑巢与织笼》系剽窃了本人的文章《笼子与巢穴——企业文化与人才论》,在下是该文章作者党向阳,如不相信,敬请网上查阅,这确实是我的原创文章!”。 笔者以为此封信笺发出之后,必然能收到诚恳的道歉和相应地举措。 2 ?5 z4 i2 U6 D1 z) C1 e7 |% H' v  然而几天之后,姗姗来迟的信件让笔者怒火中烧。信笺地回复是这样:“党兄:深致歉意!上月赶稿匆促,将兄弟大作据为己有,实在抱歉!请海涵。如今文字这碗饭也好吃了,看来得准备转型,兄弟的精神让人佩服!”。笔者一气之下这样回复:“我对你的道歉表示很遗憾,什么是文字这碗饭好吃了?是不是我不够格。作为做文字工作的,我时刻以剽窃别人的作品为我最大的耻辱,起码来说,这已经失去了做企业文化工作者的资格!” + w* V# ^4 y5 d% [6 z. o8 B  笔者看完之后,感觉不是在道歉,而是一种侮辱。这位小孔找出这样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忙”。然后,就把别人的作品很自然地“据为己有”。诚然,剽非窃也!只是拿来你的文章用用,又不是偷了你的文章。这样混蛋逻辑真让人感到郁闷。更郁闷的是:为什么还说文字这碗饭也好吃了,而且大言不惭说自己要转型。难道笔者的水准就如此之低下吗?1 e/ P9 G1 R1 |6 k8 ?' h$ f 倘若,老孔还有一点脸皮和良心可以值得人们同情的话,那么……2 ~% f1 D8 N V. ~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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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企业文化界同行一封信——一个剽客的辩白:剽非窃也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也为剽窃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助长了懒惰思想。呵呵,其实我们自己有时写的东西也是糅合了许多人思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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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企业文化界同行一封信——一个剽客的辩白:剽非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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