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9
2万
进士出身
业余选手
签到天数: 300 天
[LV.8]以坛为家I
HI,各位同学!
今天有一个朋友问我,如果在公司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均没有提出合同续签与否的书面意见,则劳动合同期限在原劳动合同到期之日起顺延一年。”
但同时有了解到《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属于单位原因未续签劳动合同的,而时间在一年以内的,单位可以主张终止劳动关系,但应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书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请问是否公司的《劳动合同》中关于这一项的约定是无效的?谢谢大家! 8 Y I( V4 m; V, J- c) f- j8 C
wuqi062 查看楼层
使用道具 举报
1126
17
1万
会元
签到天数: 14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5
6
947
秀才
该用户从未签到
总评分: 威望 + 7 金钱 + 5 贡献 + 10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元旦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