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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员工淋巴癌,法定医疗期结束,能辞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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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2-10 15:24:1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纠结呀,一名员工老大姐,在公司体检中检查出了淋巴癌,治疗了6个月,目前她的医疗期已满(按照法规,她享受6个月的医疗期),但是她现在还没有好,我们该如何处理?能辞退么?如果不辞退,我们该延长多久?有没有相关规定呢?
- [7 K0 [. t( z8 {; N2 o, _0 r
+ j& T- p2 ?5 m0 Q! C$ r  [求助大家~
“杜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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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2-10 15:51:43 |只看该作者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5 x. V, R2 g8 e3 p# ^0 l" ?" W) q/ Y
    依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和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3]236号),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本企业工作年限长短,享受3一24个月的医疗期。对于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r* D9 K* x" v, {# S/ @& H/ O
+ @8 q6 u! J4 X% t'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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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2-10 15:53:01 |只看该作者
这个人几岁了?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公司可以帮助她申请病退,提前退休。
  i1 ]& j0 W4 R1 s: M* ~如果不符合病退条件的话,公司可以与她解除合同,按照法定流程办理手续,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等等,办清手续即可。
2 v, z  D$ {8 b5 x相关规定么,你可以看一下劳动合同第四十条以及企业职工医疗期的相关规定
从来没有来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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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2-12 17:51:17 |只看该作者
如果不属于工伤,医疗期满后,能不能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与病无关。可选择的是:* [+ X2 Q. c0 s1 G+ }! S; i3 l
1.双方协商一致解决,无补偿金。(需要对方同意,几乎不可能做到)。
! G" z5 o, e! [, N2.合同期满,且不属于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可支付补偿金后不再续签合同。
+ S* G2 n8 p. r  [- g& t& n3.符合劳动合同法39条情况,可解决合同不用支付补偿金。(一般都不太可能)。
! c2 P6 ?6 u" V& v8 g9 l4.按照40、41条的情况解除合同,支付补偿金。(应该不太可能是这种情况)。0 d! m& y8 j8 B' T6 F' d. ~
5.违法解除合同,就是上属于员工辞职,也不是上面这些情况,企业硬要解除合同,支付2倍补偿金。% U5 I$ P/ M$ O2 U( \: p
6.与员工协商,支付一定金额后解除合同,这属于双方自愿,只要企业提供的条件员工也接受,可签订解除合同的协议。具体条件需要与员工谈。(这种方式于法于情于理更容易行得通)
* b" E2 C+ s; X5 u2 l最高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十条也认为这种协议的合法性。: \7 D0 h( @" @9 F: i(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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