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现行制度,年终奖金因为在下一年发放,需要在当年年底预估奖金总金额,做财务计提,在下一年发放奖金时再做冲回。这就有一个问题,奖金跟公司绩效挂钩,年底时不能知晓公司绩效情况,奖金多计提多,造成次年冲回到次年账目上。同时在做年度人工成本预算时,年终奖金也无法确定,经常预测数目偏大。而a公司又实行工资总额管控,工资总额指15权责发生制的总额。最终造成以下情况: 1. 由于计提偏差,造成每年财务账目上奖金数额与工资总额的实际奖金数额不一致。还由于冲回影响到次年奖金金额数据。 2. 由于年终奖金做预算时预估,造成预算总是不准,由于影响了预算执行率,财务部对人力资源部有很大意见。 A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经过思考考虑,建议年终奖金不做计提。次年发生时直接进入次年账目。预算同时不做当年奖金,而改为工资总额预算为在当年发放的上一年奖金加上预计1-11月工资数。这样财务账目更为准确,预算预测的因素减少。但是财务提出,公司为权重发生制,现在这样改动变成了收付实现制,影响了预算的整体性,面对这样情况,该如何如何解决这一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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