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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迹职场江湖,有时难免想要退隐。不过“离职”这件事却远远不是两个字这么简单。从一开始有离开的念想到一切终结,你总要经历各种挣扎、不解、难舍,到最后淡然离去。这其中的各种希冀与等候已非旁人可以理解。离职时处理的好的全身而退,处理不好的动辄引起谩骂与征战。在这过程中,围观的、劝架的、给你放冷箭的比比皆是,既看出了离职者的人品也看出了公司的人品。然而小编一贯奉行,生活要简单才快乐,撇去这些是是非非,咱们简单点,看看离职时能拿多少补偿金? 什么情况下能拿到补偿金呢? 法律小课堂: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企业不跟劳动者续签合同,原则上企业都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有一个例外,就是当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这就是说,如果是单位降低了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你不和单位续签”与“单位不和你续签”是一样的结果,单位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了原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而是你主动不和单位续签劳动合同,那单位就不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了。 究竟能拿多少补偿金? 经济补偿的多少是和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挂钩的,工作每满一年离职时就可以拿到一个月的工资,工作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也按照一年计算,工作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可以拿到半个月的工资。例如一个人在一家公司工作了2年8个月,那么在离职时就可以拿到3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那么,这个工作年限又怎么计算呢?我们来看一条规定。 法律小课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由此我们可以确定,工作每满一年就可以拿到一个月的补偿金,并且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从“用工之日”算起而非签订合同之日。在计算经济补偿时,对于自己的工作年限可要计算清楚了。 外派到其他城市的怎么计算经济补偿 工作的时候,有不少人是被公司外派到其他城市工作的,不在公司注册地,那么出现这种情况,离职的经济补偿金要按照何地的工资标准来计算呢?出现这种情况时,我们就要按照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看了,合同上规定按照何地补偿就按照何地的工资标准计算,如果合同上没有标注,就按照工作所在地标准来执行。 其实离职,是很多职场人在工作中都会遇到的情况,既然决定了离职,那就好聚好散。离职前要记得交接好工作,转接好社保,拿上自己的经济补偿金。做事有始有终,离职前这些该做的事都要交接清楚。 " u/ c4 K' G* I! ?7 z#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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