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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主之所以有这样的疑问。还是一个劳动关系的定位方面的不确定性。从下面几个维度来看看这个问题吧:
1、从简单劳动关系来看。现在的用人制度,叫做劳动合同制。劳动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里面比较特殊的种类,但总体还是属于民法范畴。其实,跟我们买车买房差不多。劳动者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换取相应价格的钱回来。举例,我们在买车的时候,是否也需要了解车是否有4个轮子,有发动机,有方向盘,刹车等等。只是,车是事物,我们直接看就好了。如果买车,只是听车的牌子或者型号就买了,然后发现少了一个轮子,这个肯定是要退货的。员工管理,是员工进公司后才能够体验到的,所以提前告知,非常必要,让员工知道他将来工作的公司的日常是怎样的。一些常规的管理,家家公司都差不多的,提一下,简单带过,或者直接给一个文字版本的,让对方看,一些有个性化的管理,一定要讲清楚。否则,员工来了,发现跟他想象的不一样,也会离职,这样又需要再次投入招聘的成本和员工不到位的成本。
2、从员工管理来看。提前把公司的管理和文化详细告诉面试人员,也是一个筛选。如果对方接受了,来到公司,会踏踏实实干下去,如果不接受,可以当场有结果。千万不要等人来了,再出现试用期辞职什么的,后面的成本会更高。不知道你们公司有没有考核招聘的准确度这个指标,即试用期人员的流失率
3、有可能公司的有些管理,不一定完全符合劳动法规的要求,这个我们先不从法律角度去看,从社会角度去谈。即使这样,也要告诉面试人员。比如加班,在一些脑力劳动的岗位,很难界定到底是劳动者能力不够导致的加班,还是公司任务安排太多导致。这个时候,公司可以把这些客观的情况告诉面试人员,他们自行选择。如果整个行业都是这样,面试人员会接受,如果只是你们单位这样,可能就要跟公司详细反馈用人的情况了。
总之,这个是个双向选择的事情。讲得约详细,选择越精准,成本反而越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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