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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6-4-12 09:17:0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向各位HR经理请教一个劳动争议问题很急的。
首先非常感谢两位老师的指导!现在的问题是根本不可能和那位工程师再沟通,他的意见已经是非常的坚持,要工资,个人那部分社保公司要给出,否则的话就法庭见。他最后一次来公司的时候,可以说是破口大骂,全公司的人员都看在了眼里。
而老板这边呢,只能把那一个月的离职工资先可以给他补几个月的保险,而其它剩余月份的保险要他个人先把钱交上来,公司才给补缴,且不说社保那边怎么办,我一直怀疑那位工程师能否把钱交上来。当然公司这边把决定用邮件的形式发给了那位工程师,可他一直没有理采公司。我看老板这边的意思也不可能变,肯定是咨询过公司的法律顾问了。
对于基数的问题,也不可能存在少缴的可能,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肯定是工资总额是基数了。而且我们归朝阳社保中心管理,据说补缴的时候还要看运气。
反省自己在管理上真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当然公司合法经营是前提,人本管理是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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