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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人网 本周说法185期
162期:案例解读有关劳动合同的劳资纠纷 - 法规 -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
 

本期案例: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而辞退员工的经济赔偿问题

 

  案例:

     甲在A管理咨询公司工作,A公司认为员工甲不胜任工作,辞退员工甲,员工甲对公司说你并未缴纳保险,你将现金支付给我吧。离职时,当时双方做了协议,约定,第一,社保折现给员工,关于社保争议,员工不再向公司主张。第二,公司认为甲方不胜任工作,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

  后员工甲向仲裁委提出要求补缴保险,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问题:

  1、社保是否还需要补缴?

  2、单位是否要支付赔偿金?

  3、如何起草一个有效的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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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点评

    点评答案由 一、法律专家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朱茂林律师提供

                    二、法律专家 上海金澄律师事务所 董军律师提供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朱茂林律师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硕士、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学硕士。
    主要业务领域:
    长期从事劳动法、侵权法、房地产法律实务与研究工作;
    精通劳动人事争议、侵权赔偿、合同纠纷、房地产建筑纠纷等案件的仲裁诉讼业务;
    擅长公司法律顾问、单位规章制度设计、HR管理风险防范体系设计、各类合同设计、公司运营过程中的风险防控等非诉讼业务。

  1、社保是否还需要补缴?

  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具有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因此,对于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补缴。但是在实践中,对于社会保险费的补缴各地在不同时期针对不同的人群实行不同的政策,以北京为例,在2011年7月份之前,只有城镇户口职工才可以补缴社保,而农村户口职工则无法补缴社保,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补偿。2011年7月份之后,北京地区的城镇户口职工和农村户口职工才可以补缴社保。因此,在北京地区,只有针对不能补缴的人群和时段,达成的补偿协议才是有效的,对于能补缴的人群和时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不补缴而补偿的协议,是无效的,劳动者可以继续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本案中,关于社保补偿的约定是否有效,需要看当地的具体规定。
          另外,对于社会保险补缴问题,一般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稽核部门投诉来解决此问题。

  2、单位是否要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需要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在仍不胜任工作的情况下,才可以选择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关系,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在不胜任工作的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或者仅以一次的不胜任工作情况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应当是不合法的,属于违法解除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而本案中,并没有明确说明不胜任工作的情况,并且也没有说明协议的内容,如果协议中员工认可其不胜任工作,也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意见,那么就相当于是一个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仅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如果协议中仅仅是确认了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在用人单位证据不足以及对于不胜任工作的处理程序有误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被认定为违法的可能性仍非常大,用人单位仍有支付经济赔偿金的风险。

  3、如何起草一个有效的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不同于用人单位单方面出具或做出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协议书,更加侧重于双方的协商过程以及协商的结果。起草一份有效的协议书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第一,协议内容合法,协议内容合法是指约定的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为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协议被认定为无效的可能性很大。比如城镇职工的所谓社保折现,就是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
        第二,协议确认双方认可的事实或情况,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这点需要特别注意,有时候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如员工无不胜任工作岗位的情况,但是如果双方签字确认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权利义务方面,用人单位需要告知劳动者知晓相应的法律规定如:"乙方确认本协议的签订是在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且明确知晓自己应当享受的劳动权利的情况下,完全是双方真实意愿所做出的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并且明确告知给予相应补偿所包含的内容,并明确此后再无任何劳动争议。如:"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后,双方此后再无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年休假、加班工资、劳动福利、奖金、二倍工资等在内的所有劳动争议。"
        第三,签字确认。如上所述,协议书要体现双方协商的结果,所以一定需要员工本人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如果没有签字确认,则员工不认可,则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如果关于经济补偿金等有相应计算方式后者计算公式的,也可以让员工在相应的公式或表格上签字确认。

 

  上海金澄律师事务所 董军律师

    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长期致力于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的研究和实务,通过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评估、劳动文本制作和审查、劳动争议纠纷的提前介入和处理一整套流程,使众多企业预防和避免了劳动争议的发生。

  1、社保是否还需要补缴?

  社保是否需要补缴,这个问题,各地不同仲裁委可能操作方式不同,大部分仲裁委所持观点为,因为社保缴纳,不仅仅涉及到单位和劳动者两者的利益,还涉及到社会利益,因此两者之前签订的协议侵犯了社会利益,应认定为无效,单位还应补缴社保。还有部分仲裁委,认为双方协议已处理了劳动者所提出的社保争议,不应再支持劳动者补缴社保仲裁申请。我们曾看到过上海和北京有些仲裁委这样的判例。

  2、单位是否要支付赔偿金?

  从书面的协议来看,解除合同的理由为,甲方不胜任工作,公司提出终止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位需要支付代通金和经济补偿金,代通金金额为上个月的工资,补偿金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到半年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3、如何起草一个有效的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其实上述两个问题,都涉及到如何制作一份有效的协议书的问题。
        首先,协议书中,如果有社保问题,最好通过补缴社保的办法解决。如果决定采取社保折现解决,最好写清楚,如果劳动者万一拿到折现后,再次去劳动监察举报或向劳动仲裁申请补缴社保,如果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支持了劳动者要求,单位补缴前,员工应先将折现返还。
        其次,协议书必然涉及离职的问题,要确定劳动关系的终止时间,离职原因尽量要写员工主动辞职或者协商解除,不要表述为单方终止合同,如果还有离职补偿的问题,尽量要确定补偿的金额和支付的时间。2协议中,要确定劳动关系终止的时间。
        再次,在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中,要注明双方再无其他任何劳动争议。最高法院关于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中,也明确了在无胁迫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应确认协议有效。协议有再无其他任何劳动争议的约定,能有效的避免再次发生劳动仲裁的风险。

    非常感谢朱茂林律师 董军律师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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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energyball 2013-1-7 09:13
感谢二位律师的点评,学习到了很多。特别是义贤朱茂林律师的点评。谢谢
引用 Ali_tyler 2013-1-6 11:38
本人认为A公司的做法有些欠妥。首先,不为职工缴社会保险是违法的;其次,用折现方式补缴社会保险是不具备法律依据的,职工可以否认,A公司将承担很大风险;最后,因为A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谈不上终止,只能单方面解除,A公司选择以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方式解除,还要承担相应的举证义务和经济补偿风险。
本人认为,A公司可以在仲裁诉讼中做如下应对,1.承担为职工补缴所欠社会保险的义务;2.追索企业给付的折现金额,理由是既然职工推翻了协议,且协议内容也不合法那此次协议当然失效。3.企业可以就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进行协商,撤销原决定。如协商不一致,企业应举证职工不胜任工作依据,如举证成立,A公司应承担职工经济补偿金,实际判例中职工诉求的赔偿金一般会被驳回。补偿金也可以从追索的折现金额中清算,多退少补。
我认为起草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不是一个完美的形式,还是在劳动合同中做好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约定,但是所列情形不应超出职工本人能力承受范围以外,且同岗位以外的要求,那样会显失公平。
引用 绿桂桂 2012-12-31 15:20
1、个人认为,企业应当补缴社会保险;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的: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属过失解除,用人单位无须支付违约金。
除以上情形外,用人单位均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3、(1)必须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
   (2)业务交接的日期;
   (3)有经济补偿金的应列明补偿金的数额、支付日期;
   (4)写明社会保险缴纳到哪一日止等。
引用 silencetry 2012-12-31 11:25
1.社保补缴(单位部分)。至于已经折现的社保费用,单位可以走民事程序进行追回。
2.在解除劳动关系中,单位负有举证责任。故,若单位没有提出相关证明即提出解除关系的,员工可向单位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具体的费用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同时,在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对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公司规定),正式员工可提前一个月。
3.协议书应该包括:不适任工作的相关规则、所有费用的计算方式等。(这个没经历过,所以。。。)
引用 shuyichang 2012-12-30 11:31
回去想了想,好像分析的有点不对 ,离职时双方签了协议 社保折现   ,社保应该不用补交了,
引用 shuyichang 2012-12-29 12:53
1.补交社保,追要回社保折现现金。因为《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
2.分两种情况:试用期不胜任工作可以直接解除,两点要注意:解除试用期内提出,能够书面举证不胜任工作。第三十我国《劳动合同法》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正式员工:不可以直接解除,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首先,书面告知员工不胜任工作的内容,公司判定不胜任的依据,让员工书面签字。其次,面谈,委婉告知公司的决定,分析利弊给他听,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该补交的补交,该补偿的补偿;若协商意见不能同意,培训或调岗。最后,起草书面《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两项必备内容,员工签字确认的不胜任工作内容和面谈记录。
引用 为梦放逐 2012-12-29 09:18
1、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员工自入职后一个月内,单位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基于以上案列,单位理应给员工补缴社保而不是折现(因为法律并无折现这说)
2、关于单位支不支付赔偿金,是要看单位是否违规解除。以上案列中,如果单位有书面的考核记录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并且在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有没有安排培训(有培训记录)或者对其调岗(有调岗证明),如果经培训或者调岗之后,员工仍不能胜任(同样要有考核记录),则说明单位并非违规解除,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不是提前一个月告知,则应该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否则单位则视为违规解除,要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3、起草一份有效的终止劳动合同书,要做到,首先,合同书上的所有条款都必须要合法,如果做不到这点,则视为无效,如以上案列中,将社保折现,就不合法;其次,单位要有证据证明条款所说是真实的而并非臆造出来的;最后,双方确认签字。这样一份完整的终止劳动合同书才算有效
引用 blue_white 2012-12-27 11:44
个人非专业观点:社保当然要补缴,但是已支付的折现部分需要追回;赔偿金正常支付;协商,由员工自己申请离职,终止劳动合同。
引用 水中龙 2012-12-27 11:43
抢占位置!

1、社保是否还需要补缴?
社保必须补缴。因为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保,这是强制的法定义务,并不会随员工的放弃或折现而无需履行。

2、单位是否要支付赔偿金?
根据本案例介绍,A公司认为员工甲不胜任工作而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由此可见,该单位如果未对员工甲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就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依据是劳动合同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如何起草一个有效的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1)最好是按照法定的解除合同要求写清解除的方式、并说明已经过培训或调岗的安排;
(2)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金额、发放方式及时间等。
(3)确认为双方权利义务结清的最终协议书,公司并未拖欠员工任何工资、津贴、社保、公积金、补偿金/补助金等各类款项。
(4)双方签名确认,用人单位还需要加盖公章。
引用 lark1234 2012-12-27 11:26
1、社保还是需要补缴的;2、是的,如果是不胜任工作需要进行调岗或者是培训,如果调岗或培训后还不胜任工作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3、这个不太懂哦,没有做过。
引用 thomastu1979 2012-12-27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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