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我的属下爱上大款了,上周末跟我谈辞职。。。。。。。。。
我倒是觉得先让她干着,这时就物色合适的人选,有人上任,来接手她的工作,这样工作理顺了,她再走人也不迟。而且,这段时间,她也有足够的时间再找工作,企业做到人至义尽,她将来也会感谢你的。制度是制度,但有时也可以变通的。 这同时也是给其他人表现你的慷慨,岂不是一举两得?!观点
以下是引用wyyanny在2006-11-9 16:03:21的发言我倒是觉得先让她干着,这时就物色合适的人选,有人上任,来接手她的工作,这样工作理顺了,她再走人也不迟。而且,这段时间,她也有足够的时间再找工作,企业做到人至义尽,她将来也会感谢你的。制度是制度,但有时也可以变通的。 这同时也是给其他人表现你的慷慨,岂不是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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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的观点!
RE:我的属下爱上大款了,上周末跟我谈辞职。。。。。。。。。
中国的人多的是,你应该放弃一个心在外的人,要学会放弃,有时候放弃也是很好的拥有.RE:我的属下爱上大款了,上周末跟我谈辞职。。。。。。。。。
有意思RE:我的属下爱上大款了,上周末跟我谈辞职。。。。。。。。。
先让她干着可以,但是如果人家已经找到了工作,她当然会辞职了,又怎么让她等你找到人了再去交接工作呢?现在不是好多员工都在离职前已经找好工作了吗?都是说走就走了,哪儿还跟你谈什么感情呢?
劳动法说企业如果辞退员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可是当员工突然离职的时候又有几个企业去追究这些人的责任呢?尽管我们也是劳动者,应该维护自己的利益,可是我总觉得我们做事就得善始善终,没有做完的工作做完之后再进行交接,要么就是把这些东西要做个很好的汇报,不管谁以后做这个工作了都能继续做下去,那才能体现我们的价值,否则我认为就是没有一定的职业道德。用户“聆听小雨”于2006-11-10 14:57:30编辑过此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