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合同终止员工的生活补助费用标准
目前一些单位在与员工终止合同,在员工的生活补助费用标准上往往引起很大争议,所以在这方面无论是企业还是员工都希望有一个明确的标准!生活补助费
如果是国企,应工作满1年发给1月工资的生活补助费(最多12月),如果是其它企业,可直接转失业保险。回答
应该同国家规定2000年后签订合同的没有
是一个什么规定下发后,记不太清了,劳动网上有。事先明确
以工龄计算
以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的办法,设定上限,最高不得超过15年。劳动法 补充里有规定
以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的办法,设定上限,最高不得超过12个月对与不对
ROBROY说得对就是12个月。re
但是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是两个概念,各位说的是解除合同的处理方法吧。只有国企有
如果是国企,截止到2001年,每工作1年发给1月工资的生活补助费(最多12月),不足1年视做1年,补助费用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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