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之治 发表于 2007-2-5 11:45:00

大家来讨论——[如何处理销售人员合同中的试用期]

众所周知,合同签订一年,可试用一个月,合同签订1~2年,可试用两个月,合同三年以上,可试用6个月。

销售部门经理常常希望对于销售人员能有6个月左右的试用期,因为要阚销售人员能不能完成业绩,一两个月的试用基本没有用。

请问大家是如何处理的?用户“无为之治”于2007-2-5 11:52:37编辑过此帖。

无为之治 发表于 2007-2-5 11:48:00

我先抛砖引玉吧

我们公司的两种处理方法,

1.我准备与老板商量,对于销售人员签3年合同,就可以试用6个月了。

2.跟销售人员直接先签6个月的正式合同。

请大家发表各自的处理方法,或者探讨以上两种方法的利弊。

无为之治 发表于 2007-2-5 16:28:00

RE:大家来讨论——[如何处理销售人员合同中的试用期]

没有人有意见吗,呵呵

躲在墙角里哭 发表于 2007-2-7 10:32:00

RE:大家来讨论——[如何处理销售人员合同中的试用期]

说实话,这个问题太普遍了,而且好多销售公司根本不和销售人员签合同,好点的试用3个月,合格签1年的合同。

菜贩子 发表于 2007-2-7 11:53:00

RE:大家来讨论——[如何处理销售人员合同中的试用期]

我觉得第二个办法不错。

乖宝妈妈 发表于 2012-5-29 09:04:27

支持第一个种:试用6个月,签3年期劳动合同。这样的做法,不仅有利于销售人员的培养,也因为3年的合同期,增强了员工与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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