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消息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于2001年颁布,上海市在2002年7月正式启动针对该标准的职业培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系列课程”是专为从事或打算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而设。培训课程分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员(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目前上海市先开展四级和三级的培训与考试。四级的培训与考试报名条件为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三级的培训与考试报名条件是: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
为什么?
是否有点“唯学历”论的味道?何时考试
何时考试
请问
对于持有人力资源专业毕业证书的相关人员。四级的培训与考试报名条件为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三级的培训与考试报名条件是: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是否同样要求 ,相关部门对此有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