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 成为史上最让企业发抖的员工~~~
三个“员工和老板,到底谁怕谁”小故事(中)作者:水思源 来源:http://blog.chinahrd.net/more.aspx
今天讲的故事是关于员工,如何了得,“坏事”做绝,企业拿他没有办法,乖乖听话,变只温顺小绵羊的故事。
某企业员工,上班违纪,和其他员工聊天,甚至于造成生产线停产。
企业一怒之下,开除除名。一般故事到此结束,但该员工不服,状告企业要求恢复职位,并赔偿解雇期间的薪资。
企业莫名其妙,结果,官司打到法庭,该员工拿出若干证据,某年某月某日,企业让他加班工作,未付加班费用。某年某月某日。。。。。。,共累计多少等等。
结果,企业不但输掉官司,赔偿加班费用及停职的薪资,而且被迫将该员工恢复职位。
为何?
因为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员工是弱势群体,企业对员工一旦有违法现象,则企业任何对该员工的处理,将不予支持,如打官司,企业必输。
企业和员工谁弱谁强,从上述案例不难看出,大多数情况,员工处于弱势,但真正鹿死谁手,还视具体情况而定。
所以员工要记住一条“取胜企业法则”,受了委屈也罢,遭到迫害也罢,甚至无理取闹也罢,要想视企业为绵羊,只要抓住企业的一些违法现象,则企业必败。
哪些企业的违法现象比较普遍,可加以举证,列举如下:
一、加班费不计算
二、社保交不足,
三、一条让90%以上企业都会发抖的命门——加班费不计入社保的计算总额中。
如果碰上好的欧美企业,连第三条都能做的完善,属于少数的10%,那再教一招:算算每个月的加班小时数,是不是有员工超过了36小时,只要有一个,企业就是违法。一旦企业违法,员工就要什么有什么了(合理权益)。。。。。
水思源语:
以上法则不是教员工变坏,而是为了维护苦菜花式的员工。
有了它撑腰,百度、东航、肯德基那么多案子,员工就不会那么弱势。
员工即使不能真正的翻身做主人,但自保应该足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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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一个,顺便BS一下1、员工要先仲裁才能上诉吧?
2、加班费和被辞退根本就是两码事,员工举证是没算加班费,咋判决结果怎么会是企业“赔偿加班费用及停职的薪资,而且被迫将该员工恢复职位”?怪哉!
3、员工要找企业的麻烦,的确很容易。不过里面有个举证的问题,还有一个时效性。
顺便说一句,这个员工通过法律手段回到工作岗位估计得被企业玩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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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的常理,是仲裁赢了.但除非他不会那家企业不然商真的是玩完了.RE:[转载] 成为史上最让企业发抖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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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多出这样的刁民才好RE:[转载] 成为史上最让企业发抖的员工~~~
哈,言之有理,但这些企业又是没有办法规避的RE:[转载] 成为史上最让企业发抖的员工~~~
理论上可行,实际应用不一定能胜诉。《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但也不是包庇,只要企业做事规范,就不会有漏洞。但是现在的企业基本没有完善的,所以往往员工一告就赢。尤其是社保费的问题,全国大部分企业都在少交,所以企业很难赢得官司,但是整治一个小“刁民”,还是有很多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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