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工服押金属于劳动合同法中不允许的吗?
劳动合同法中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它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如果公司员工在转正之后,公司为他做工服,同时收取一部分费用作为押金,过一段时间后会将押金返还给员工。但是在这段期间如果员工离职,会扣去一部分押金。这种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吗?
RE:请问,工服押金属于劳动合同法中不允许的吗?
肯定不合法。RE:请问,工服押金属于劳动合同法中不允许的吗?
谢谢王荣律师。请问,如果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的话,企业能收取一定的费用吗?
RE:请问,工服押金属于劳动合同法中不允许的吗?
看能不能在离职交接的时候收?我也不知道行不行RE:请问,工服押金属于劳动合同法中不允许的吗?
好像确实不能收啊~~哎,怎么办呢?RE:请问,工服押金属于劳动合同法中不允许的吗?
晚一点给他工服,到时间他有了工资,可以从工资里面扣了。RE:请问,工服押金属于劳动合同法中不允许的吗?
在离职的时候可以收,但有谁愿意穿旧的呢?RE:请问,工服押金属于劳动合同法中不允许的吗?
to宇一子衿:直接从工资里面扣是可以的吗?RE:请问,工服押金属于劳动合同法中不允许的吗?
收工衣押金不合法,从工资中扣工衣押金就合法吗?RE:请问,工服押金属于劳动合同法中不允许的吗?
收工衣押金不合法,从工资中扣工衣押金就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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