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空万里 发表于 2007-11-26 11:53:00

新劳动合同法的有关终止合同补偿问题,欢迎踊跃发言!

新法执行在即,我们讨论一下如下案例:
    如果员工2001年1月开始在一家企业工作,在2008年1月1日起按新法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法定终止后,企业不与员工续签,应该如何支付补偿金,是按2001-2008,共8年工龄支付8个月补偿金,还是从新法生效起只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
    欢迎踊跃发言!不要光看贴,不回贴哟,呵呵!用户“晴空万里”于2007-11-26 12:31:27编辑过此帖。

玲儿28 发表于 2007-11-26 14:47:00

RE:新劳动合同法的有关终止合同补偿问题,欢迎踊跃发言!

前7年工龄支付7个月补偿金,08年那一年的补偿金需要支付2倍

晴空万里 发表于 2007-11-26 16:46:00

RE:新劳动合同法的有关终止合同补偿问题,欢迎踊跃发言!

不会吧,"前7年工龄支付7个月补偿金,08年那一年的补偿金需要支付2倍"这个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popo969 发表于 2007-11-26 17:05:00

RE:新劳动合同法的有关终止合同补偿问题,欢迎踊跃发言!

孤行一号 发表于 2007-11-26 21:45:00

RE:新劳动合同法的有关终止合同补偿问题,欢迎踊跃发言!

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只需要支付一个月的,

xitang 发表于 2007-11-27 07:55:00

RE:新劳动合同法的有关终止合同补偿问题,欢迎踊跃发言!

我觉得楼上的说的有些道理的.

lilyyulee 发表于 2007-11-27 11:12:00

RE:新劳动合同法的有关终止合同补偿问题,欢迎踊跃发言!

应该支付8个月的
而且我的理解是,如果前面7年合同签订次数超过两次,那么,从新法生效起,第八年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晴空万里 发表于 2007-11-27 11:52:00

RE:新劳动合同法的有关终止合同补偿问题,欢迎踊跃发言!

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次数肯定是以2008年1月1日起计算,但合同到期终止的补偿金的计算是不是同样以这个时点,好象没看到法规上有具体规定.

学习型小人物 发表于 2007-11-27 13:39:00

RE:新劳动合同法的有关终止合同补偿问题,欢迎踊跃发言!

上周刚参加过街道组织的培训,主讲是公司所在区的劳动局的人员,就这个问题,他给的解答是:08年合同到期后,若公司提出不续订的,则公司支付08年1月1日起的补偿,本案例中的时间假设是2008年5月到期,则支付半个月的补偿,若2008年8月到期,则支付一个月的补偿。
另外,次数的问题,劳动局的人是这么解释的:假设合同2008年7月到期,续订一年,则2009年7月再续订的时候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了。

晴空万里 发表于 2007-11-28 09:08:00

RE:新劳动合同法的有关终止合同补偿问题,欢迎踊跃发言!

"学习型小人物"说得很明白。如此看来,都是以08年1月1日为生效时点,不溯及以往,敢情08年之前都白干了,什么补偿也没有,新法的力度不够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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