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雪纷飞 发表于 2007-12-10 09:50:00

请教高手,急急急!规章制度中丧假、婚假、探亲假要订多少天才合法?

我们是一家私营企业,目前正在修订公司规章制度。目前很困惑,国家规定的丧假、婚假、探亲假到底是多少天?除了产假外,还有一些别的什么强制性的假期吗?我们在规章制度中是不是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来定。产假90天是必须的,我们订哺乳假可以有个前提,确实需哺乳的才安排一个小时,有的小孩不喝母乳是否可以不给一个小时?如丧假我们是定直系亲属(父母孩子)有三天可以吗?探亲假是必须要订的吗?我们公司外籍员工并不多?规章制度中这些假必须要体现吗?请教高手解答,谢谢!

狼行 发表于 2007-12-10 10:32:00

RE:请教高手,急急急!规章制度中丧假、婚假、探亲假要订多少天才

孕期是指怀孕期间,从妊娠开始至孩子出生止;产期是指生育期间,从孩子出生,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哺乳期是指女职工哺乳其婴幼儿的时间,一般是指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

胡思乱舞 发表于 2007-12-10 11:29:00

RE:请教高手,急急急!规章制度中丧假、婚假、探亲假要订多少天才

关于婚假,国家规定是三天,另外还要看地方性的规定,北京市对于晚婚的另外给与七天鼓励假。还有我觉得丧假和探亲假是公司的一种福利,应该视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定。
另外哺乳假使给与处于哺乳期的职工照顾孩子之用,包括人工喂养。这个最好是去看一下当地的规定,每个地区的规定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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