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hero 发表于 2007-12-19 11:48:00

[原创] 劳动纠纷求助

本人现在一家台资企业上班,从去年5月开始入职上班,公司从试用期到转正都未与我签署劳动合同.一直到今年开始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合同,但是合同的一式两份在员工签名之后全部由公司收回.在这一年的时间,公司都没有为我购买社保,当我提出质疑的时候,人事行政部门负责人以该部门原负责人离职,不清楚情况为由敷衍我.我现在所属的工作部门因为业务上的某些问题被公司勒令解散.在解散之后人事行政部将我安排到了另一个部门,而且在调动的过程中,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又私自降低我的薪资,因此我拒绝到新部门上班.人事部将我这种行为定义为旷工.

  有以下几个问题,想寻求一下解决的方法:
 1.公司与我签署的合同有效么?
 2.关于社保的话如何寻求补偿
 3.对于公司的降薪行为,在没有任何正常理由的情况下合理么?

xhero 发表于 2007-12-20 10:09:00

RE:[原创] 劳动纠纷求助


 期待回复......

江云凯 发表于 2007-12-20 10:31:00

RE:[原创] 劳动纠纷求助

1、有效,但是你手上没有有什么用?
2、去社保投诉。
3、不合理。

apple20021191 发表于 2007-12-26 16:50:00

RE:[原创] 劳动纠纷求助

不管你愿不愿意,先去上班,但也写书面意见说你不愿意调动到其他部门,给人事部门,但不要旷工
1、劳动合同不知是否有盖章,是否有效不能确定。但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试用劳动法
2、具体咨询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了解。如果有劳动纠纷请先到劳动仲裁部门咨询和投诉。应该是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但不会到个人手上
3、你可以提出书面异议,认为其更改劳动合同约定事项未经过本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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