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了7次 发表于 2007-12-24 12:04:00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不在续签,企业也要支付经济补偿????

新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新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按照上述,那么,若企业在合同期满之后提出不和员工续订,岂不是要支付经济补偿???

宇一子衿 发表于 2007-12-24 14:12:00

RE: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不在续签,企业也要支付经济补偿????

只要不是员工的原因造成的合同无法续订或者履行,单位都要支付经济补偿。

apple20021191 发表于 2007-12-26 16:28:00

RE: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不在续签,企业也要支付经济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如果以后劳动合同到期,不是员工方面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
补偿金支付标准:1年支付1个月工资
期限从2008年1月1日开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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