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公司签了合同了,如果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有没有补偿?
RT当然没有啦
是你自个不做的嘛!RE:我跟公司签了合同了,如果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有没有补
是啊,是自己不做的,也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但是公司未按全额工资给员工买社保,可否以此要公司补偿???RE:我跟公司签了合同了,如果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有没有补
自己提出是没有补偿的.是否按个人全额工资买社保,各地规定不一.比如我们这里,是按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之间选定.
RE:我跟公司签了合同了,如果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有没有补
补偿没有。社会保险你可以要求他们补交,但有一个问题是仲裁时效,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60日内方可有效。RE:我跟公司签了合同了,如果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有没有补
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全额工资补交保险,但个人也要补交不够的部分,而且是交到社保中心。不能以此要求公司给个人现金补偿可以要补偿,但要书面跟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注意保留证据.
依据法律如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以,你应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偿,不需要提前三十天,前面几位的回答是错误的,请不要误信.
前面几楼注意了。
你们的错误回答会给别人带来损失的,所以回答时请列出依据的法律条文。回复:我跟公司签了合同了,如果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有没有补
我还以为你问要不要给公司补偿呢新的劳动合同法取消了补偿金一说
但是企业可以要求你支付他们为你额外的培训的费用
回复: 我跟公司签了合同了,如果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有没有
原帖由 dennishao 于 2008-1-11 11:42:00 发表依据法律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以,你应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偿,不需要提前三十天,前面几位的回答是错误的,请不要误信.
同意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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