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hard0808 发表于 2008-1-31 14:50:00

回复:请教~~员工如此离职是否可以追要违约金!

法不溯旧:不以现有的法律去追究以前的行为和事实;
法须从新:现有和未来的行为和事实必须以现有的法律为依据。
就本案例,由2008年1月1日分成两段。以前的违约金可收,后段的就不能收。

vnnyee 发表于 2008-1-31 17:02:00

回复:请教~~员工如此离职是否可以追要违约金!

从2008年1月1日起,该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宣告无效,员工离职按新法操作即可,无需支付违约金。

lsh_200303 发表于 2008-2-3 13:32:00

回复: 请教~~员工如此离职是否可以追要违约金!

原帖由 芳焱 于 2008-1-29 15:07:00 发表
贵公司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关于请辞这方面的约束?如有是可以延用旧法的。如没有规定,新法规定,员工只需提前30日提出辞职便可以在到期后离职,公司是没有办法追要违约金的。


赞成楼上观点,但需注意的是原合同条款关于请辞的约束是否合法有效,这个是前提,否则就不能追要违约金.

格格杨 发表于 2008-2-3 1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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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你们的合同里是否有规定离职的手续和违约金。没有的话就参照《新劳动合同法》,提前30天是不需要的。

紫丁香520 发表于 2008-2-12 01:14:00

回复:请教~~员工如此离职是否可以追要违约金!

看这个员工离职给公司的影响大不大,如果不大,不妨放人一马。谁能说以后其不会帮公司大忙呢

吉祥魔狗 发表于 2008-2-13 12: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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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有趣,同意2楼

乖点点 发表于 2008-2-21 15:20:00

回复:请教~~员工如此离职是否可以追要违约金!

不同意各位意见。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原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事项即失去效力,但劳动者需履行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离职申请的义务。培训及保密协议约定的款项方可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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