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potyuu 发表于 2008-2-12 09:25:00

人力资源部处罚制度的合法性讨论之一.

如果员工上网超过公司规定的流量,


人力资源部处罚制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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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处分
第二次发现:视情节严重给予通报批评、罚金处分(当月工资的10%)
第三次发现:视情节严重给予降级、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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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这合法吗?

吉祥魔狗 发表于 2008-2-12 10:55:00

回复:人力资源部处罚制度的合法性讨论之一.

好像没有相关的具体政策和法规

吉祥魔狗 发表于 2008-2-12 10:56:00

回复:人力资源部处罚制度的合法性讨论之一.

如果从公司管理角度,有利于管理也说的过去,但不知道是否与公司文化相符合

灵动2008 发表于 2008-2-12 17:26:00

回复:人力资源部处罚制度的合法性讨论之一.

似乎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不能罚金吧。

心有灵心 发表于 2008-2-14 16:49:00

回复:人力资源部处罚制度的合法性讨论之一.

好像不能扣员工劳动所得,但可以扣奖金,主要公司规章制度里要写明警告扣多少。
如出现处分,就可以扣员工奖多或年终奖,我们公司是这样做的。

扣工资是不合法的!!!

移动之星 发表于 2008-3-6 11:46:00

回复 1F sinpotyuu 的帖子

牵涉到大家的规章制度,需要具备几个条件:
1、制定制度的单位具备法人资格
2、制定程序合法(讨论、提议、协商、劳资共决)
3、内容合法
4、公示告知到人

siu 发表于 2008-3-7 11:48:00

回复:人力资源部处罚制度的合法性讨论之一.

立法的程序要合法的,而且不能罚的,可以扣绩效奖或者奖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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