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的一个让脑筋打结的例子
一个工程监理公司,希望先和员工签订“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之后如果该员工做得比较好就让派遣单位和他签劳务派遣合同两年,之后再做得好就和公司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
1、以上想法是否可行,是否有风险?
2、如果派遣单位和劳动者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的派遣合同,则
设想一:派遣单位是否要和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设想二:派遣单位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不使用劳务派遣方式,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设想三:派遣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同时因为法律上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构成雇佣关系,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再和劳动者签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把“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当成考察员工的手段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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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第一点,风险系如何留人。
第二点,派遣公司都系受贵公司的约定,与员工签订合同的。
第三点,可以,但系员工的流动性就会很大。到最后留下来的不一定系最适合你们公司的。
参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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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虾们 还有补充意见吗回复:关于劳动合同的一个让脑筋打结的例子
第二个问题比较裹筋,想和大家讨论。回复:关于劳动合同的一个让脑筋打结的例子
好问题啊没,期待大家的答案回复:关于劳动合同的一个让脑筋打结的例子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未出台之前,“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法律界定比较模糊的领域。楼主设计的这套劳动关系个人认为没有不妥。但是为什么这么绕脑子呢?只是为了回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政策么?企业这样和员工斗心眼儿有必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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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和员工斗心眼这是在和法律玩游戏
即便你赢了
员工就一定按你的设计路线走吗
关心劳动者吧
这样才是企业的真正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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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行但是有风险2、印象中有规定派遣1年之后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把“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当成考察员工的手段是可以的,但是操作起来会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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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种先和公司签,又和派遣签,再和公司签。对于劳动者而言,对公司的信任度会比较低回复: 关于劳动合同的一个让脑筋打结的例子
原帖由 colabobo 于 2008-4-9 11:48:00 发表一个工程监理公司,希望先和员工签订“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之后如果该员工做得比较好就让派遣单位和他签劳务派遣合同两年,之后再做得好就和公司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问题:
1、以上想法是否可行,是否有风险?
2、如果派遣单位和劳动者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的派遣合同,则
设想一:派遣单位是否要和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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