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加班加点,用人单位能否不支付加班费?
各位坛友:你好!下面是加班工资支付的相关案例,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申诉人2007年4月9日入职被诉人处,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2007年9月3日被诉人解除了与申诉人的劳动合同。申诉人主张根据考勤记录,其在职期间超时加班共241小时,休息日加班10.5天,上述加班被诉人均未支付加班工资。仲裁请求为:1、被诉人支付加班工资44415元、年终奖5833元、25%的经济补偿金12562元; 2、被诉人承担仲裁费。
被诉人主张申诉人考勤记录的上下班时间不能直接证明其存在加班,申诉人所主张的加班时间并未按照程序经过审批确认。2007年5月9日申诉人签收了被诉人的《员工手册》,且申诉人任职期间并未就《员工手册》向被诉人提出过异议。根据该手册第三款第4项“加班津贴”第2)点“程序”规定,被诉人员工加班程序为“因公司的要求,需要员工加班,应由部门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并说明加班原因,然后征得被要求加班员工的同意;所有的加班申请需有部门经理或功能组经理的签字批准后生效;公司有权调整申请加班的时间;获批准、当天的申请单应至少在加班前2个小时提交人力资源部,假日的加班申请单应在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16:00之前提交;符合以上规定者,将可享有加班津贴”。申诉人所主张的超时加班及休息日加班均无任何审批手续,申诉人主张上述规定并未实际执行,且其所任职位属于公司中层,不受该规定约束。被诉人主张《员工手册》的规定并无特殊注明,因此相关条款对所有员工均有效。
问题:申诉人要求被诉人支付加班工资的请求是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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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员工自愿加班加点,用人单位能否不支付加班费?
应支付加班费,但不是全部回复:员工自愿加班加点,用人单位能否不支付加班费?
不需要支付加班费,加班时间在单位不代表一定是在工作啊回复:员工自愿加班加点,用人单位能否不支付加班费?
不需要支付加班回复:员工自愿加班加点,用人单位能否不支付加班费?
如果在公司就算加班的话,大家都睡单位把:D回复:员工自愿加班加点,用人单位能否不支付加班费?
有考勤纪录证明确实超出了正常的工作时间,当然要给加班工资了,考勤纪录是事实铁证,是没办法否认的。至于其是否真在加班,这个得由单位拿证据证实,否则法院不会支持单位诉求。回复:员工自愿加班加点,用人单位能否不支付加班费?
不需要支付加班费,加班时间在单位不代表一定是在工作啊
你现在工作时间上网发帖子,也不代表你在工作,明白吗?
只要存在劳动事实,劳动关系就事实存在,并不受劳动合同签订与否制约
这是相同的道理
证据是只证明结果不证过程,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单位要否定其加班,就得举证该员工确实没有在超出时间工作(比如及时在考勤纪录上员工签字注明超出部分并非加班等证据),不过估计很难,没有及时证明就等于是事实默认。这个官司基本上不会赢,据统计,劳动争议仲裁80%是劳动者赢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员工手册》虽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但是其法律渊源是最末位的,起不了什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