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工资发放期限的问题--求助
各位好!有一个离职工资发放问题想请教大家:
我们公司关于离职员工,只要明确此人离职,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都会暂缓发放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直至办完工作交接和走完离职会签,因为存在备用金的问题,担心员工欠着公司钱就跑了,请问这样做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大家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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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应该可以吧。回复:关于离职工资发放期限的问题--求助
离职应该就是指他所有的离职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工作全部交接完毕,这样才算离职。我们是在离职员工所有的手续全部办理完毕,与他协商后3天发放所有工资。离职员工如果提前一个月申请,或者公司提前一个月送达终止合同通知书的话,应该有足够的时间办理的哦!没必要缓发的吧!如果实在要缓的话,和离职员工双方约定一下(书面),只要员工同意了,应该没关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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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还想再请教一下,如果这个人知道自己离职了就走了,一直不来办理手续,我们可以一直不发最后一个月工资吗?回复:关于离职工资发放期限的问题--求助
工资是员工付出劳动而应该得到的报酬,不应因为他离职不办理手续而停止发放。如果公司规章制度有规定可用工资抵备用金,那应该可按此规定执行,前提必须有证据证明该制度是员工知道的(比如制度培训记录签到表或员工本人签字确定已知晓该文件)。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应注意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避免引起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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