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离职薪资讨论
各位,新法下,针对那种新员工进来三五天就走人的情况,你们是如何处理的?薪资是如何计算的?我单位目前针对这一情况,进公司7天内属适应期,如这7天内走人的话,是不计算薪资的;超过就按工作日计算。不知道合不合理?你们又是如何操作的?回复:新员工离职薪资讨论
有一定的使用期,如果不满一周一般是不结算工资的,个人认为满一周以上(包含一周)为了员工的利益(出来打工不容易)应该结算.但是必需了解真正的原因,今后减少因为这种原因而离开的员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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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事先怎么谈的,超过5天不结算好像不太合理回复:新员工离职薪资讨论
学习中:) :) :)回复:新员工离职薪资讨论
这样做是不合理的。哪怕员工工作一天,单位也是应给员工结算工资的
回复 6F xiaoya80 的帖子
应该要算工资回复: 新员工离职薪资讨论
原帖由 xiaoya80 于 2008-8-28 18:15:00 发表我也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
先跟员工协商。员工同意就按照no show处理,不发工资,我们也不扣他的培训费,餐补和制作工卡(50元)的费用;如果他非要要他的工资,那我们就按照正常的离职手续处理,扣他的培训费,餐补,工卡,基本上他上的那几天班的工资是不够扣的!这个选择要他自己来做,而且要留下自己亲笔写的申请!
赞同,我们也是这样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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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之内不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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