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月发放当月工资是否合适?
今天看到一个对《劳动合同法》中漏洞和缺陷的评价中有这么一条,内容引用如下:没有明确全日制工资结算和支付的周期。本法第72条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但是,对于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本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虽然《劳动法》早就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工资,但是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都是在次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有的是次月1日,有的是次月5日,还有的是次月10日,甚至还有次月29日才发放的。至于具体到次月的哪一天发放才属不合法,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由于用人单位又实实在在是按月发放工资,似乎也很难认定用人单位违法。但是,这样种做法的结果是劳动者总有一定期限的工资无法及时领取,而且延后发放的期限越长,劳动者被留存在用人单位的工资就越多,有的甚至接近一个月的工资。所以,笔者认为这个问题亟待有关部门规范,以防止用人单位延长发放工资的周期。否则,用人单位将利用劳动合同法的这一漏洞,在劳动合同中将发放工资的时间近可能地延后,这将严重影响劳动者及时领取工资和辞职的自由权。”.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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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规定日期.回复:次月发放当月工资是否合适?
在深圳关外,很多制造型的企业,或者是一些规模小的民营企业,大部分都是下月最后一天才发上月的工资,而且还不一定能准时发,因此劳动者往往被留存在用人单位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的工资,这种行为是所有劳动者都很厌恶的!非常支持楼住的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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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规定》里明确规定,每月至少发一次工资。但对于是当月还是上月,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原则,没有禁止,即是允许。因此,本月发上月工资,合法。因为规定每月至少发一次,所有对于留存工资的疑虑应该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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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规定一个日期,好操作,有章可循回复:次月发放当月工资是否合适?
迟发工资不要超过一个月就不构成拖欠。自己计算一下,打个时间差:D回复:次月发放当月工资是否合适?
暂且只有《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作为依据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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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超过30日的话,怎么解决呢?回复:次月发放当月工资是否合适?
超过30天按照拖欠处理,由当地的工资支付条例作为参考回复:次月发放当月工资是否合适?
不要过30天就行了,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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